中共南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94236 发布机构 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9-1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94236
发布机构 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9-1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1日至10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全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开展专项巡察,于2024年11月29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教育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县委教育工委坚持把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整改落实推动南县教育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县委巡察组沟通联系,主持召开工委会议研究制定巡察问题整改方案、主持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工委班子成员及各责任股室(单位)落实整改,定期督查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以上率下、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紧盯整改任务。县委教育工委成立了由工委副书记、局长为组长,工委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下辖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逐条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明确每项意见整改路线图、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以及整改期限。

  三是强化协同发力,狠抓督促提醒。县纪委监委成立校园餐整治工作专班,推行问题整改“日管控、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定期调度集中整治工作13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有关股室、学校积极落实,即知即改,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召开18次周例会对巡察整改情况实行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学校进行点名通报和指导督促,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2025年5月23日,巡察反馈的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5个。追缴资金171425.62元,收回资金238152元,整章建制9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1:2022年桃江交叉巡察组反馈的维护学生权益不到位,学校食堂账面结余和食品安全监管缺失问题,本次巡察中仍然存在。如立达中学、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茅草街镇初级中学2024年上学期伙食费分别结余2.28万余元、6606元、9643元,结余部分未用于当期学生伙食费支出,也未执行退费规定;乌嘴乡初级中学校园商店食品未离地存放,茅草街镇同利小学食材未专区处理、消毒柜未通电使用等。

  整改情况:一是立达中学截至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之日,账面余额22825元,包括应缴非税的食堂工友伙食费19466元和2024年6月账面实际结余4159.32元(含应付未付食盐款800元),实际结余3359.32元,其中上缴非税款19466元和实际结余3359.32元已用于7—8月改善学生伙食,到8月份底账面结余564.17元,已经用于9月份改善学生伙食。二是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截至巡察之日,学校食堂账面结余6606元,是因另有6050元支出未完成报账,月末结算后实际结余556元,已经结转到2024年下学期改善学生伙食。三是茅草街镇初级中学2024年上学期伙食费结余9643元,已转入2024年9月食堂收入,全部用于改善学生伙食。针对食堂财务结余的情况,5月18日,在南县职业中专大会议室,组织全县所有学校的书记(或校长)、总务主任、食务长进行了为期半天的专题培训,规范各中小学食堂财务行为,同时,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通过校园餐督查专班的检查,目前,所有学校没有出结余的现象。四是乌嘴乡初级中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约谈学校商店经营者,在学校的监督下对商店货物进行重新分类整理,并用货架、托盘等物品将货物垫高,做到离地隔潮,所有货物离地10cm存放;落实一周两次的商店专项检查,加强学校对商店的监管责任。五是茅草街同利小学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校长责任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堂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规范所有食材在操作间的操作台上进行切配;所有大件餐用具洗净后入消毒柜通电消毒,做到专人负责。

  反馈问题2:未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部分新入职人员不清楚操作规范,如城西中学食堂备餐间保洁柜存放杂物,大件餐具散开存放,未按要求使用保洁柜;职业中专、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乌嘴乡中心小学、茅草街镇中心小学、桂花园学校食堂食品贮存未按规定标签标识存放;职业中专果茶店、乌嘴乡初级中学食堂、茅草街镇中心小学食堂的从业人员制作食品时存在饰品外露、未佩戴口罩、穿拖鞋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西中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新入职人员进行了操作规范培训,目前保洁柜的杂物已全部清除,大件餐具严格按照操作流程经过清洗消毒后摆放在保洁柜中。二是职业中专、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乌嘴乡中心小学、茅草街镇中心小学、桂花园学校食品储存已严格按照标签标识进行摆放,标签信息根据货品变化及时更换。三是职业中专果茶店、乌嘴乡初级中学食堂、茅草街镇中心小学食堂商店所有从业人员落实从业培训,严格规范要求,制作食品时必须佩戴口罩、衣着规范,且不准佩戴首饰。四是2025年3月全县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问题6个,于2025年3月20日全部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3:超规定配备食堂人员。《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原则上按就餐学生每100人配备一名食堂从业人员。洗马湖学校就餐人数2500人左右,食堂工作人员35人;第六中学、麻河口镇初级中学食堂就餐人数分别是200人和150人左右,食堂工作人员分别为6人和4人。

  整改情况:一是洗马湖学校2024年下学期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后,学校就餐人数3500左右,根据就餐人数配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需配备从业人员37人。二是南县六中根据就餐人数和从业人员比核查,现有就餐学生 455人,食堂从业人员有6人,超出1人,已辞退1人,达到配比要求。三是方谷初中于开学初学生就餐人数160左右,有四名从业人员,根据整改要求,已辞退2人,实配2人。四是2024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自查自纠,未发现从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反馈问题4:食堂工作人员招聘没有履行报备审批程序。抽查发现,洗马湖学校、立达中学、城郊中心校新颜中学食堂临聘人员共51人未履行报备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洗马湖学校召开了学校行政会议,进行了反思,对有关条例进行了学习,对具体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指正,将食堂工作人员37人信息资料送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备案。二是立达中学对所有从业人员8人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将食堂工作人员信息资料送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备案。三是新颜中学已建立从业人员6人健康管理档案,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并向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备案。四是2025年3月,全县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已严格履行食堂工作人员报备审批程序。

  反馈问题5:食材核证不严。2024年9月,金之香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出厂检测报告上无任何检验数据,县一中食堂仍采购入库食用。

  整改情况:一是南县一中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施整改,已经落实大米供货商供应大米的检测报告,立行整改,每天送米都要求提供检测数据,存档登记。二是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三是严格落实其他食材类供应的索证索票制度。四是2025年3月在全县范围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出现的索证索票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反馈问题6:索票不实。2024年上学期,城郊中心校新颜中学采购豆类制品1400元,供货商无法提供发票,由南县南洲向博士包子店代开发票;华阁镇中心小学采购口罩、橡胶手套等物品,由无此经营范围的南县华阁茂荣广告印务经营部提供发票。

  整改情况:一是新颜中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施整改,召开学校行政会议,制定《新颜中学食堂管理方案》,严格规范食堂采购索证索票。二是华阁中心小学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校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监督,要求食堂食材采购全部在平台采购,索要正规发票,确保货票一致。三是2025年3月在全县范围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有2所学校存在索证索票不及时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各校现已严格规范索证索票。四是2025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新颜中学校长肖江、总务主任刘静批评教育,对华阁中小总务主任刘玲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7:抽查发现18所学校带量菜谱、出入库台账登记不合规。如桂花园学校未公示2024年9月11日带量菜谱;城郊中心校新颜中学2024年2月28日账簿登记购入大米1250斤,食品入库台账2500斤;浪拔湖镇新建小学2024年5月10日至11日,鲜肉入库40斤,出库27斤,账面登记结余5斤。

  整改情况:一是桂花园学校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施整改,已落实标识标签的张贴,规范仓库食材贮存位置,日带量食谱表每日严格根据票据和每日所食用的食材登记,并予以公示。二是新颜中学强化入出库台账的数据一致,认真做好进出货台账。三是浪拔湖新建小学明确出库流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进出货台账,确保进货台账与出库台账一致,结余量与库存量一致。四是于2025年3月全县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问题2个,现已整改到位。五是2025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新颜中学校长肖江、总务主任刘静批评教育,对新建小学总务主任杨光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8:坐收坐支。2024年上学期,茅草街镇同利小学膳食经费收取31.2万余元,上缴非税30.5万余元,未上缴剩余7913元放在账外运行。

  整改情况:茅草街镇同利小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施整改,经核算2024年上学期收伙食费310004元,结存3300元(含2023年下学期结转的378元)入2024年下学期食堂收入。经过认真核对,确实存在7913元的伙食收入未入财政非税专户,但此笔经费已入学校食堂账,用于供应商的资金,同时,支出也计入食堂支出。针对坐支的情况,5月18日,在南县职业中专大会议室,组织全县所有学校的书记(或校长)、总务主任、食务长进行了为期半天的专题培训,规范各中小学食堂财务行为。同时,通过和县财政局对接,从2024年秋季起,所有学生伙食费通过扫码缴费,学生伙食费直接进入财政非税专户,杜绝了坐支的现象。

  反馈问题9:挤占、挪用学生膳食经费。茅草街镇中心小学将2023年春季学期结余的部分膳食经费1.37万余元,返还给16名教师子弟;2022年至2024年第六中学预收伙食费281.74万余元,实际上缴非税235.74万余元,退回学生27.32万余元,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18.67万余元;2007以来,立达中学、城西中学学生餐费采取预收的方式,截至本次巡察结束,仍未及时退还毕业学生预存的餐费14.7万余元。

  整改情况:一是茅草街镇中心小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施整改,经核算,追回2023年上学期17名教师子弟伙食费共计12852元,入缴非税账户记入2024年下学期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2024年12月—2025年1月用于改善伙食10039元、2025年2—3月用于改善伙食2530.40元、2025年4月用于改善伙食1438元,累计14007.40元,已完成整改。二是南县第六中学收缴教师违规经补贴70140元,清缴2022年下学期和2023年下学期食堂结余资金、黄伟票据遗失及张伟房费共计33333元,清算补缴公用经费挤占伙食费83250元(含600元差旅费),共计186723元,分别于2024年7月、2025年3月入缴非税账户记入食堂收入,用于2025年免费餐,2025年1月免费餐金额51882元、2025年3月免费餐金额139112.82元,累计190994.82元,已完成整改。三是立达中学经核查,2007—2018年共计余额114109.02元,计入2025年2月份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2月份免费餐金额72069.20元、3月份免费餐金额42073.20元,累计114142.40元,已完成整改。四是城西中学经核查食堂两套缴费系统剩余资金共计42810.6元(含自查问题资金10422元),2024年9月记入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其中2024年用于改善食堂伙食资金22257元、2025年2—3月用于改善食堂伙食资金22018元,累计44275元,已完成整改。五是举一反三,南县教育局审计督查组于2024年11月—2025年3月对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及部分县属学校等31所学校开展了食堂审计督查和自查。2024年12月城西中学在自查中,发现食堂第二套缴费系统,历年余额10422元,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用于改善食堂伙食,在本次整改中一并整改到位;2025年3月教育局审计督查、南县六中自查中发现2024年9—11月食堂结余资金75626.68元,学校于2025年2月立即整改,免费87366元提供学生就餐。除此外,目前未发现“挤占、挪用学生膳食经费”的行为。

  问责情况:茅草街中心小学校长曹正光已于2024年11月26日由县纪委给予警告处分(南监〔2024〕62号),南县六中原校长黄新文、原总务校长张伟分别由教育工委、教育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南教工发〔2024〕115号)和记过处分(南教通〔2024〕81号)。2025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立达中学校长陈大北、总务副校长崔志国、城西中学总务副校长竺奇进行约谈。

  反馈问题10:膳食经费中原材料占比不达标。根据《中小学校园膳食经费管理规定》原材料支出占比要达到70%。抽查发现,2024年上学期茅草街镇初级中学、明山头镇小港小学原材料支出占比分别为63%、66%。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局实地核查,茅草街初级中学2024年6月份膳食经费中食材占比为63.18%,一方面是因为2024年5月31日,原材料库存5874元,另一方面是由于学校对原材料的管控不够,导致每个月原材料占比不均衡。3、4、5月份每月食材占比分别为79.96%、77.92%、77.40%,上学期平均占比超过了70%。针对问题,学校重新规划食堂预算,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资金,加强采购管理,建立资金使用监督机制。二是明山头小港小学针对问题迅速整改,上学期食材占比的4%的3949元已全部用于下学期改善学生伙食,提高学生的伙食水平,增加菜品种类。三是2025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茅草街中学校长熊丽、总务主任张犁批评教育,对明山小港小学总务主任叶丹丹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11:未收取教师陪餐和就餐费。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华阁镇白泥小学未收取22名教师早餐陪餐费;2024年5月,武圣宫镇等伴洲小学未按照“同餐同菜同价”全额收取11名教师晚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华阁镇白泥小学经核算,追缴2023年下学期11名教师、2024年上学期11名教师共计22名教师早餐陪餐费1328元,于2025年1月入缴非税账户记入当月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问题资金1328元于2024年下学期期末已完成整改。二是武圣宫镇等伴洲小学按照“同餐同价”原则,追缴2024年5月份11名教师晚餐伙食费差额326元,在2024年下学期末入缴非税记入食堂当月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问题资金326元于2024年下学期期末已完成整改。三是2025年4月23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白泥小学总务主任杨星、等伴洲小学总务主任黄荣进行约谈。四是开展督查,2024年11月起,教育局派出审计督查组和食堂帮扶整治工作专班,针对“未收取教师陪餐和就餐费”现象开展督查,通过盘查食堂缴费系统数据、反复核对教职工(含食堂从业人员、安保人员、商店从业人员等)就餐和陪餐登记表信息,坚持“就餐即缴费”的原则。除此外,目前未发现“未收取教师陪餐和就餐费”行为。

  反馈问题12:膳食经费中列支其他支出。抽查多个学校2024年上学期膳食经费台账,发现存在膳食经费中列支应由行政经费中报销的费用。如浪拔湖镇中心小学报销劳务维修费(食堂粉刷)2260元;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报销电子屏、冷冻柜1.35万余元;乌嘴乡中心小学报销钢结构制作工程3300元;浪拔湖镇初级中学无发票报销水电费9865.73元;华阁镇河口小学报销购菜税金1290元。

  整改情况:一是浪拔湖镇中心小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经财务处理收回问题资金2260元,于2024年12月入缴非税账户,2025年1月记入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问题资金2260元于2025年2月已完成整改。二是方谷高级中学接到县委巡查组反馈问题清单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电子屏、冷冻柜饮水机、食堂食堂文化建设和差旅费共计34714元(含差旅费1420元,自查问题资金2.12万元),通过调账处理记入2025年2月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于2025年2月免费40804元提供学生就餐,已完成整改。三是乌嘴乡中心小学“钢结构制作工程”(票据)实为“下水道盖板维修”,其金额3300元,学校向服务商收回并于2025年1月入缴非税账户记入2025年2—3月份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问题资金3300元于2025年3月已完成整改。四是浪拔湖镇初级中学收回白条入账资金9865元,于2025年3月入缴非税账户,记入食堂当月收入用于改善伙食,2025年2月用于改善伙食7900元、3月用于改善伙食3240元,累计11140元,已完成整改。五是华阁镇河口小学2024年12月向华阁亿家购物广场收回税金1290元,于2025年1月缴入非税账户记入当月食堂收入,用于改善食堂伙食,问题资金1290元于2025年4月完成整改。六是2025年4月23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浪拔中小总务主任李忠义、方谷高中校长王小亮及总务副校长黄凯波、乌嘴中小总务主任杨理君、浪拔中学总务主任曹海斌、河口小学总务主任刘慧进行约谈。七是关注各校食堂“膳食经费中列支其他支出”现象,开展整治,2024年11月份以来,教育局审计督查组、食堂帮扶整治工作专班针对学校食堂非食材成本支出中是否有非食堂开支,特别是“维修添置”费用是否合理合规,坚持食堂其他支出中不得列支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方谷高中在2024年11月自查中发现有饮水机、食堂食堂文化建设开支2.12万元在食堂报账,立即采取措施,通过调账处理,在本次整改中完成整改。除此外,目前未发现“膳食经费中列支其他支出”行为。

  反馈问题13:财务人员培训制度未落实。2021年至2024年,县教育局仅开展1次膳食经费财务管理相关培训。经谈话走访了解,部分学校反映县教育局未开展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培训,学校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不了解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如立达中学2024年上学期期末现金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有220.36元出入;在检查中发现有26所学校未使用正规财务凭证做账。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局制定《南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膳食经费管理制度》,每学期组织2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培训。2024年11月7日,县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长、总务主任进行了学校备查账和食堂账务建立的专题培训,严格规范了学校食堂票据管理。2025年5月18日,在职业中专大会议室,组织全县所有学校的书记(或校长)、总务主任、食务长及采购平台供应商进行了为期半天的专题培训,规范中小学食堂财务行为,科学设置了台账记录表。同时,从今年四月份起,每天盘库存并登记,食材采购实行最低价中标,通过校园餐食堂整治专班的督查,目前各学校培训到位,记账规范,消除膳食经费管理漏洞问题中的风险点。二是立达中学2024年上学期期末现金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220.36元有出入,此笔资金重新核算后为219.35元,并于2024年9月6日上缴非税,纳入食堂8月收入。三是加强日常财务监督,2025年2月制定了《南县教育系统财务监督制度》,严格财务规范,严格票据审批程序,并对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

  反馈问题14:财务内审不严。各学校采用的报账制,县教育局未落实审核、监管职责,学校普遍存在白条报账、发票不规范、发票“三章”不全、专账中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如实验集团八方分校2024年3月购菜6123元无发票;城郊中心校新颜小学购买鸡蛋的发票开据单位在华容,送货单位在大通湖区千山红镇;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第六中学分别到县城报销差旅费1420元、6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实验集团八方分校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召开了会议,开展培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立行立改,2024年5月份起,学校向商家(服务提供商)均索取发票办理入账手续。二是城郊新颜小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机制,坚持“谁供货谁开据”原则,供货商与发票开具单位一致。三是方谷高级中学到县城差旅费1420元,纳入“膳食经费中列支其他支出”的问题一并整改到位。四是第六中学到县城差旅费600元,纳入“挤占、挪用学生膳食经费”的问题一并整改到位。五是2025年4月23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八方分校总务主任王晓晴、新颜小学总务主任刘新、方谷高中校长王小亮、南县六中总务副校长晏拥军进行约谈。六是举一反三,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入账需发票,附件需详实,杜绝“白条”,签字程序做到“一票三章”,否则不予报账。食堂报账按照公用经费报账要求执行。目前,各校食堂入账凭证无“白条”,索票及“一票三章”到位,分类清晰,核算准确。

  反馈问题15:2024年上学期以来,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未落实益阳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由学校统一安排部分教职工到校外丁师傅餐馆集中就餐,设立小食堂。该问题已口头反馈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麻河口镇方谷高级中学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施整改,迅速组织召开教职工会议,学习《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在校就餐“同餐同菜同质同价”的通知》,当即停止安排集中就餐,取缔教职工小食堂。全县各学校于2024年11月针对此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所有学校食堂已落实师生“四同”制度。二是2025年4月22日,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梅永征对方谷高中校长王小亮、总务副校长黄凯波批评教育。

  三、后续整改安排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杜绝“整改过关”的思想,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在整改期间尚未全部完成的事项,坚持不松劲、不减压,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继续抓好落实,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严格按照反馈意见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一抓到底,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将不断加强对教育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着力推动教育事业全面提升。把巡察整改与教育“提质增效”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推动南县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南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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