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42442 | 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31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42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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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2-31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县财政局:
你局下发的《关于2024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南财函〔2025〕124号)收悉后,我局非常重视,责成相关股室就存在的问题探明原因,拿出强有力的整改措施。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工程结算不规范,存在“建审不分离”问题
2024年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以南县教育局审计股出具的工程造价审定表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审计工作必须保持独立性的法定要求,南县教育局审计股作为该局内设机构,与项目实施主体(南县教育局下属机构)同属同一主管单位管辖。此种由主管单位内设审计机构直接出具工程造价审定表的模式,本质上构成 “自我审计”,违背了审计独立性原则,客观上存在影响工程结算结果公正性的风险,可能导致结算数据偏离客观实际。
整改措施:
针对这一问题,报教育工委研究,今后将终止由局审计股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审定主体的模式,通过合规方式,选取具备相应资质且与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 同类教育基建项目的工程造价审定工作,确保审计过程与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特此报告。
南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