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39732 | 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24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139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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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南县司法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2-24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年11月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南县司法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启动了我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认定工作。
“白名单”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企业纳入“白名单”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其实施“无事不扰”的精准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经前期摸底推荐、条件审查、多部门会商认定等程序,初步确定我县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 8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
监督反馈: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的“白名单”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说明理由,以便核查)。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复核,最终确定“白名单”企业名单并另行公布。
监督电话:0737-5221833
南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