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大机关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16:44 信息来源:人大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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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并以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共10个,项目支出预算计划132.5万元。其中:

1、专项工作经费11万元:开展专项工作审议,“专题询问”调研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对《湖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全年对县政府的15件规范性文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6件决议、决定进行备案审查。对县政府拟出台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利益的《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南县稻虾种养投入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5件规范性文件实行提前介入审查,以书面形式提出16条修改建议。2020年9月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检察院执行工作和执行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了《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题询问情况审议意见》和《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专题询问情况审议意见》,要求法院、检察院必须整改落实,三个月内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全年组织15名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3次。配合市人大开展了立法调研和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了对全县农村村民建房的依法监管,强化计划执行和财政预决算审查。

2、党委及代表活动经费38.5万元:通过组织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培训,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审议水平,更好履行代表职责;补选代表、代表“双联”。       一年来共依法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工作人员26人次,其中任职11人,免职15人,接受5名市人大代表和10名县人大代表辞职,终止2名县人大代表资格,补选市六届人大代表4人,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14人。组织广大代表主动贴近选民,走进田间地头,面对面听取选民意见。在推广稻虾生产、村民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议批评意见40多件,畅通了选民反映实际问题的渠道。  

2020年9月、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分组开展了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区选民的“双联”活动,收集代表和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9条,已全部交由相关单位办理,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2件,其中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建议8件,目前所有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实际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6件,占总数的62%,所有建议见面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由县人大常委会起草,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党组成员、常务副主任徐云波提交的关于洞庭湖“三口四水”补水工程及藕池河疏浚建议得到了积极回应,洞庭湖“三口四水”水系整治工程对益阳市安排了陈家岭支汊利用工程、大通湖补水工程、三仙水库生态补水工程、河道扩挖工程、闸站改造6处、河湖连通9处重点工程。  

常委会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庭审等活动,提高人大代表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100多人次,组织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视察、调研,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6次。

3、人大公报杂志费6万元:为县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书刊,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形式,举办常委会专题学习、专题讲座6次,不断提升理论与实践知识水平;调查研究作为履职基本功,不断改进调研方式,切实转化调研成果。全年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开展18次调查研究,形成10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部分报告已经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

4、人大业务工作经费25万元:保证人大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工作监督。强化对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监督。加强重大项目跟踪监督,组织驻南省、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开展重点工程专项视察,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南洲酒业恢复生产。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开展专题视察,促推工业复工复产。

2020年7至8月,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按县防指要求,第一时间赶赴联系的乡镇防汛一线指导防汛工作,选派机关科级干部到华阁镇防汛大队和中队堤段值守,历时一个半月,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了力量。

先后开展了大通湖南县流域、三仙湖水库水环境治理调研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按序时进度整改。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仙湖水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综合效益情况的报告,对加强三仙湖水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出建议。配合市人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药化肥减量行动调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县人大明确专人负责办点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一名三级调研员和一名四级调研员到华阁镇天然港村驻村工作,选派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村结对帮扶,安排经费支持常委会班子成员和联系点的扶贫工作,在天然港村组织召开美丽乡村建设专题推进工作会,与相关单位衔接落实了项目资金,全村面貌焕然一新,基础条件大为改善。

重视对外联系交流,先后到长沙县、湘阴县、平江县、汉寿县、桃源县、华容县等地考察交流学习,省、市和周边县市人大来南调研考察40余批次,扩大了我县人大工作的对外影响。

严格落实乡镇一年两次例会制度。在南洲镇和茅草街镇试点,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补齐行使决定权的工作短板。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厂窖镇开展农排用电调研,督促政府专项整治农排用电大见成效。浪拔湖、华阁镇、青树嘴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调研,督促政府开展农户庭院“六个一”整治,反响很好。乌嘴乡、中鱼口镇组织代表走进田间地头访民情、听民意,深入整治一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代表履职能力有新提升。明山头镇、麻河口镇、茅草街镇、武圣宫镇在疫情防范、禁捕退捕、脱贫攻坚、社区违章建筑拆除等全程参与并有效监督。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南洲镇、三仙湖镇不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南洲镇、明山头镇、华阁镇、厂窖镇积极向上推介人大工作经验,在全县人大新闻网宣传工作中稳居前列。

5、委室经费24万元:按年度计划安排,认真开展调研、执法检查,预决算审查,实施人大监督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办法,增强政府职能部门责任意识,推进社会民主法治建设。

对财政预决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性债务的借入、担保、偿还等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南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及时批准2020年上级直达资金安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确保工作规范高效。  

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调研,听取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对审计查出的县本级21个和17个部门单位90个问题整改情况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进行专门测评,推动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根据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县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固定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今年疫情、汛情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常委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对直达地方的专项债券、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监督,保支出重点,有效弥补了财力缺口和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盯住国有资产监管薄弱环节,开展了专题调研,向县委递交专题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决议》,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开展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安排的情况的调研;开展“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调研,促进规划落地生效。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136个。

专题开展了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出相关建议;开展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开展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开展医疗保障工作调研,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建议;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的报告,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提出建议。这些专题调研,有效提升了我县民生保障工作成效。

 

6、信访经费8万元。针对县政府涉法事务,审查处理28起,审查合同文本5本。加强信访督办,认真办理来信来访,畅通信访渠道,全年接待来访群众38批94人次,收到省、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件、转办件3件,已督办到位。

7、扫黑除恶经费3万元: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县人大建立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开辟了宣传栏、开展了专项活动,参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8、人大内刊4万元。全年县乡人大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人大新闻稿件190余篇,在市人大内刊内网《益阳人大》上稿居全市前茅。《综合整治长江水系,拯救洞庭湖生态》获市调研论文二等奖。《南县人大》全面总结全年人大工作,存史资政,展示代表风采,传递人大声音。

9、老干经费8万元。保证了老干节日待遇和老干活动经费、慰问了生病住院的老同志,以及过世老同志的家属。

10、派出纪检组5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人大常委会机关坚决履行职能职责,绩效明显,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县人大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人大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132.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共计支出132.5万元,全部用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有关文件进行了科学分析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小组采用查阅凭证和资料、审计等形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五)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机关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确保专项顺利实施而制定了《2020年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联审会签制度》等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根据南财绩函[2021]3号文件精神,关于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 号)等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10个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10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为96分。。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项目长期绩效目标是在预算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

4、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将围绕“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保证全面完成各项目标。按工作安排完成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任免选举等各项工作任务,项目经费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财力的保证。组织代表参加各种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并完成调研、组织代表提出建议意见,达到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备案审查工作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项目年度绩效指标值有提升:从产出的角度来看,以上项目资金涉及的几个大类在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方面,指标值的合格率、检测率一般在95%-99%之间;从效益的角度来看,几个大类涉及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指标值的利用率、安全性、满意度一般在95%-98%之间。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和自评,人大常委会机关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是仍然存在专项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议每年组织一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专业知识讲座和培训,让大家深入学习与绩效评价相关知识。

 

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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