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大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08:26 信息来源: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成立了以分管机关领导张红君同志为组长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参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对2021年度县财政预算批复资金进行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

南县人大常委会是南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南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南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10、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人大常委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国家监委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3、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南县人大现有人员61人,其中机关在职37人,退休24人。

南县人大常委会下设两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联工委;县人民代表大会下设七个正科级专门委员会:监司委、农业农村委、教卫委、环资委,民侨外委、社建委和预算工委、财经委(与预算工委合署),另有驻人大纪检监察组一个。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机关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和机关工会委员会。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774.19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43.29万元,增加5.9%。其中:预算内拨款774.19万元,占100%。

2、支出:774.1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3.29万元,增加5.9%。其中:基本支出644.19万元,占83.21%;项目支出130万元,占16.79%。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一是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三是进一步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五是开展调研、执法检查,预决算审查,实施人大监督工作,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六是保证人大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合计774.19万元,2021年12月全部拨付到位。我单位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及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力争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无挪用专项经费的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人大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置,小组成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效益分析:审议人民政府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二)社会性效益分析:督促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成熟度高、带动性强、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环境性效益分析:

倡导全民养成低碳、节能减排的科学生活方式;注重绿色环保、生态种养,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

(四)可持续性影响分析: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身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二是某些方面制度执行还不严格;三是对专项资金虽有详细的申报计划,但具体资金执行进度没有严格按计划进行。

五、有关建议

一是要设置项目资金台账,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凡属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支出时应归集到“项目支出”并按预算项目的分类进行明细核算,避免混淆与挪项;制定人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追踪检查。

二是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应结合单位职能、年度工作重点,细化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制订《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整的内控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拟定相关考核办法包括人大业务工作目标量化管理及考核办法、委室调研经费考核督查办法、人大专项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等;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计划、实施、执行、检查、反馈、奖惩系统;。

三是根据绩效目标,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根据部门具体绩效目标,科学编制本年度预算,力求精准,尽量减少调项和追加,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x

 

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