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统战部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16:37 信息来源:县委统战部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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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参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对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批复资金进行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南县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下设办公室、干部组、民族宗教事务组、非公有制经济和港澳台统战工作组、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组)、侨政侨务组。现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7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291.35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4.5万元,增加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99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4.14万元,增加1.44%。其他收入0.35万元。主要是争取到上级资金。

2、支出:287.4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76元,减少2.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75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4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指示、决议,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促进宗教团体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握好政治导向,深入推进“四同创建”工作,建设同心乡村、同心项目、同心园区、同心社区等;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宣传贯彻《侨益法》,依法行政,帮侨维权,为侨服务;加强侨胞、侨属、侨眷的交流联谊,沟通协调侨资企业在南经营。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合计290.99万元,2020年12月全部拨付到位,我部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及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尤其是在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力争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无挪用民宗专项经费的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部务会成员及财务人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稳定民族宗教人士,维护社会和谐;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政议政;维护侨益、开展联谊、招商引资、华侨归侨身份认定;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同心美丽乡村”1个,市级“同心美丽乡村”2个。

四、存在的问题

县统战部自身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某些方面制度执行还不严格。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对于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还需加强。

五、有关建议

一是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杜绝变相挤占、挪用或者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资金支付应严格审核发票及收款人,确保提供发票者与收款人一致;二是科学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应结合单位职能、年度工作重点,细化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绩效目标,要及时关注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整改,促进项目达到预期设定的效果。三是根据绩效目标,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根据部门具体绩效目标,科学编制本年度预算,力求精准,尽量减少调项和追加,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共南县县委统战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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