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对2023年度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南县监察委员会现有13个副科级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专项经费共计172万元,实际拨付17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专案办理及纪检组经费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专项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成效。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17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2023完成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72万元,支出率为100%。主要用于专项案件的办理及纪检组经费使用。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我单位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选用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合计172万元,2023年12月全部拨付到位,2023年全年我单位办理的专项项目有市纪委专案办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等。支出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形成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项目按照绩效目标的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根据对项目自检自评,结合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逐项打分,总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注重系统施治,反腐惩恶效能不断释放。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警醒和力度,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5件,处分180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6人主动投案或交代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坚决查处汤光前等腐败分子,立案乡科级干部39人。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立案37人,处分30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7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查办行贿人15人。深化以案促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1份,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40余场次,组织400余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79人次,其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占比95.2%。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澄清正名不实举报20起。
2、突出激浊扬清,作风建设堤坝不断加固。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露头就打,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2起,处理处分109人。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后驾车等突出问题,处理处分62人。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督检考”、政务APP过多过频等“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突出问题,始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持续提升基层减负实效度。坚持边查处问题、边加强教育,因类施策培树清廉单元样本58个,创作“洞庭清韵”系列清廉视频,推出《洞庭“红旗渠”——南茅运河的时代新篇》主题党课和“三馆一路”红廉文化旅游路线,打造“清廉南县 廉润南洲”品牌,着力培树优良作风、廉洁新风。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我单位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是仍然存在专项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五、有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