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8 16:00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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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司法局主要职能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办县政府有关民商事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南县司法局现有人员90人,其中在职57人,退休33人。

三、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职能股室11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普法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股、政工室(党建办公室)。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没有二级单位,故纳入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司法局2023年收支总额预算1289.9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南县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1289.96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1289.96万元,占100%。

2023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90.36万元,增长7.5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上级办案费增加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南县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128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76万元,占78.67%;项目支出275.2万元,占21.33%。

2023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90.36万元,增长7.53%,主要是因为上级办案费增加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南县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1289.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31万元,占49.64%。商品服务支出455.46万元(基本支出180.26万元,项目支出 275.2 万元),占35.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19万元,占15.05%。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南县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9.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1289.9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9.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89.9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1289.9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38.45万元,占7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93万元,占21.54%;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占2.41%;住房保障支出42.63万元,占3.3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9.9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0.36万元,增长7.53%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上级办案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38.45万元,占7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92万元,占21.54%;卫生健康支出30.95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42.63万元,占3.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63.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6.65万元,增长15.0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7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3.51%。主要是专项的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8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0.12%。主要是退休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6.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3万元,增长9.91%。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4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10.97%。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21.13%。主要是该支出预算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22万元,增15.79%。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2.6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9.90%。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总额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4.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4.51万元,占基本支出82.24%,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1.73万元,增长12.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0.26元,占基本支出17.76%2022年预算数增加8.63万元,增长5.0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合计与基本支出有尾数差。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司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27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办案费80万,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事业各项办案支出;法律援助专项11.8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开展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专项12万元,主要用于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法学教育工作、参与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人民调解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组织“三调联动”的衔接工作,负责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的督办、协调工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专项46.9万元,主要用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刑释解教工作管理;依法治县专项2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与指导;政府购买服务专项71万元,主要用于聘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南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26万元,比2022年增加8.63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南县司法局会议费预算4.5万元,拟召开司法所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参加人数50人,内容为奋力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着力加强司法所政治建设,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开展社区矫正,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和工作措施;要着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费预算6万元,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参加人数50人,内容为对省管理平台的褂媒辛耸挡倥嘌担纾憾ㄎ缓瞬椤⒁斐G榭雠挪椤⒔逃扒榭黾锹疾檎摇⒏骼嗍菔淙氲龋偈构ぷ魅嗽蹦芨咝У厥褂闷教ǎㄖぷ骺埂?褂贝ν荒芰ψㄏ钆嘌担晗附步饬松缜谜环⑹录痹ぐ福龊么χ猛环⑹录淖急福皇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提供保障。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南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已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289.9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的一级项目8个,部门已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27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细见预算表中。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司法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南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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