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南县市监局党组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并以财基股牵头组织进行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评价工作得到了局属各单位的积极配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南县市监局2020年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共5个,项目支出预算320万元。其中:
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110万元。用于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抽检、购买样品、飞行检查;检测设备和试剂购置;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考核、培训等。
2、市场监管92万元。用于全县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化妆品、兽医饲料、农产品、工业产品的抽查检验检测,及其他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检测,执行强检计量器具和非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等,为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品牌质量强县30万元。用于政府质量强县、质量发展工作;“质量月”活动开展;县长质量奖评选等。
4、打击传销50万元。用于做好“无传销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专项行动,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工作。将传销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维护南县经济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5、综合治理经费38万元。用于社会治安、禁毒、维稳、计划生育、扫黑除恶、招商引资、立项争资、突发疫情、机关网络运行及系统维护等。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我局坚决履行职能职责,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立案712起,立案查处率100%,结案650起,罚没入库1181.45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严格规范了食品药品经营行为,不断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了我县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不合格检查处置率100%。
市场监管项目:采用现代化市场监管手段,提升交通顽瘴痼疾、禁捕退捕、消费维权、假冒伪劣、禁磷、疫情防控、传销等重点工作的治理能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100%。
品牌质量强县项目:指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培育驰名商标,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20年底,我县专利申请数量395件,有效发明专利75件,商标申请数量942件,授权注册商标840件,总计有效注册商标4634件。在获批“南县小龙虾、南洲稻虾米”等6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础上,今年11月再成功获得“南县稻虾米”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一步擦亮了南县发展品牌兴县的“新名片”。同时,我县成功获批“国家稻虾生态产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并成功申报了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和2020年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促使我县稻虾产业种养面积进一步扩大,综合产值达到160亿元。
打击传销项目: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在各类市场主体中倡导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理念,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稳增长、促和谐作出应有贡献。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100%。
综合治理经费项目: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无进京上访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市监局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市监局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成效。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3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共计支出320万元,全部用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有关文件进行了科学分析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小组采用查阅凭证和资料、审计等形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五)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我们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确保专项顺利实施而制定了制度和措施,如《2020年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联审会签制度》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
根据南财绩函[2021]3号文件精神,关于以上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有以下几点:
1、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项目长期绩效目标是通过对各类相关产品的检测,确保相关产品在长时间里保持高质量;通过规范市场管理领域,充分保障行政许可在市场领域中的权威性。
4、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在本年度内扩大食药品产品的安全类别和范围,使食药品安全监管率在本年度达到90%以上;同时,搞好市场监管,做好普通许可、特许、核准、登记等工作。
5、项目年度绩效指标值有提升:从产出的角度来看,以上项目资金涉及的几个大类在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方面,指标值的合格率、检测率一般在95%-99%之间;从效益的角度来看,几个大类涉及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指标值的利用率、安全性、满意度一般在95%-98%之间。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我局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仍然存在专项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议一到二年组织一次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专业知识讲座和培训,让大家深入学习与绩效评价相关知识。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