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辖区内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业用盐等非食用盐管理。承担食盐政府储备职责。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8、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执法工作。
19、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0、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1、负责权限内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22、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3、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33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产品标准化股(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知识产权股、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价格监督管理股、财务股、人事股、南洲市场监管所、中鱼口市场监管所、三仙湖市场监管所、茅草街市场监管所、浪拔湖市场监管所、麻河口市场监管所、武圣宫市场监管所、厂窖市场监管所、乌嘴市场监管所、华阁市场监管所、明山头市监所、青树嘴市场监管所、九都市场监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123.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46.42万元,下降7.75%,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2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2.2万元,占96.46%;其他收入142.43万元,占3.54%。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313.11万元,下降7.22%,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收入明细合计与收入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3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4.67万元,占81.8%;项目支出735.18万元,占18.2%。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331.22万元,下降7.58%,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收入明细合计与收入总数存在尾数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88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18.43万元,下降5.33%,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8.43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78.04万元,占84.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9万元,占7.19%;卫生健康支出(类)112.18万元,占2.89%;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1.03%;住房保障支出(类)166.99万元,占4.3%。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62.68万元,支出决算为38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列入计划,后根据实际类款项内部调整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列入计划,后根据实际类款项内部调整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调整预算支出,追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下拨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列入计划,后根据实际类款项内部调整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1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类款项内部调整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5.97万元,支出决算为7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类款项内部调整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下拨药品专项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下拨食品专项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类款项内部调整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3.5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1.7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死亡,追加抚恤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6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禁捕退捕工作费用增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2.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9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02万元,完成预算的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万元,支出决算22万元,完成预算的36.6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5万元,支出决算22万元,完成预算的69.8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0.31%,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3、公务接待费预算31.5万元,支出决算10.02万元,完成预算的32.3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0.43%,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3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2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2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2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5个、接待人次12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46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4.15万元,用于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1300人,内容为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检查、药品监管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年度整体支出3304.66万元,项目支出735.18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 98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