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县看守所部门决算公开
南县看守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看守所主要职责如下:
1、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余刑三个月以下,不便送往监狱履行的罪犯,也能够由看守所监管。
2、看守所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证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3、将罪犯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看守所未设置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看守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看守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56.8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15.87万元,增长48.95%,主要是因为财政代收往来款计入其他收入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01万元,占73.79%;其他收入168.75万元,占26.21%。
2022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15.82万元,增长50.43%,主要是因为财政代收往来款计入其他收入导致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4.2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78万元,占50.1%;项目支出321.45万元,占49.9%;
2022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16.34万元,增长50.56%,主要是因为财政代收往来款计入其他收入,年终调账时往来款全部计入了其他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75.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63.62万元,增长15.46%,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津贴提标、社保支出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7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62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津贴提标、社保支出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408.46万元,占85.99%;教育支出(类)16.26万元,占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26万元,占5.32%;卫生健康支出(类)8.34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类)16.68万元,占3.51%。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6.99万元,支出决算为47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将特别业务(项)支出记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所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42.6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将特别业务(项)支出记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所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其他公安支出预算所致。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教育活动费用预算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 完成预算的3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1.1万元, 完成预算的36.6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23.60%, 主要是因为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万元。本单位2022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个、接待人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看守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看守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75万元。下降38.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经费开支。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看守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看守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2 年度整体支出644.23万元,项目支出157.88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 年,南县看守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0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8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看守所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信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