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看守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09:52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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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参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2023年度我所整体支出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县看守所是县财政局全额拨款单位,占地面积约28亩,建筑面积6千多平方米,属中型看守所,分为办公区、监区、罪犯劳动生活区、家属区、武警营区等五区。全所在编民警17人,辅警11人,临时工1人,共29人。

  (二)看守所主要职责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余刑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服刑。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进行教育、管理其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罪犯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确保监所安全。

  深挖犯罪、服务侦查破案,开辟打击犯罪新战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1、收入:682.91万元,同比2022年度增加39.15万元,增长6.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92万元,同比2022年度增加47.91万元,增长10.08%;其他收入159.99万元,同比2022年度减少8.76万元,下降5.19%,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2、支出:683.37万元,同比2022年度增加39.14万元,增长6.07%。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67.86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81.14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4.69万元;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15.8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143.81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3、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65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目标设定:加强监所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监所安全事故率为0,力争2023年度监管场所年度考评优秀。

  2、收入支出管理:(1)我所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2)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内部风险评估及防控,定期对资金绩效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3)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预决信息。

  3、资产管理方面:为加强资产管理,制定了本所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了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等工作,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了高效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了南县看守所监所管理工作顺利运行。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收押流程,依法做好在押人员入所管理工作。符合收押条件的应收尽收,我所按照《公安部看守所执法细则》和通过查验法法律文书、核对身份证件、健康检查等相关的收押流程,依法做好新入所人员收押管理等工作;没有发生拒收符合收押条件的情况,做到了应收尽收。

  2、加强监内侦察,全年提供破案线索2条,协助破获刑事案件2起。

  3、做好在押人员日常管理与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了监所安全事故率为零。1. 严格按照《公安部看守所执法细则》与相关的监管制度并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所有在押人员的思想比较稳定,为监所安全打下的坚实基础。2.加强医疗管理,目前我所与地方医院合作,在医院设立了监管病房,在看守所设立了监管卫生室,按要求配齐相应的常规卫生医疗设备和常规药品,合作医院协调安排专业医护人员驻所守值,负责在押人员所内日常巡诊工作,常见疾病简易处置,对每个在押人员都建立了个人病历档案,大大地提高被监管人员健康医疗保障水平。

  4、按要求配置押送警力、落实押送制度,全年安全投送罪犯至监狱多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5、落实从优待警,按实、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津补贴,发放到位率100%,调动了民辅警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民辅警学习党史及相关制度,民辅警牢固树立了“监所无小事”的安全管理观念,不断强化了民辅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端正了民辅警的执法理念、规范了民辅警的执法行为、维护了监所安全稳定,实现了队伍全年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了监所安全文明目标的实现。

  6、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严格落实提讯提解制度,很好地保障了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7、为提高在押人员对本所管理工作满意度,我所实施在押人员管理教育和服务并重的方法,在押人员生活保障严格按公安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食物量标准和经费开支标准保障,全年在押人员给养费全部用于在押人员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公杂费开支,没有挪用和克扣,经统计相关问卷调查,在押人员对监所管理及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23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合计`482.54万元,2023年12月全部拨付到位。我所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及时制定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所力争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执行,严格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了解部门预算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财政资金的管理措施,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2、组织实施: 成立以所领导为组长、分管所领导为副组长,财务负责人等成员的绩效评价暨预算管理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执行绩效自评工作,为绩效自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⑵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拟定评价计划,明确我所绩效评价组织的具体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开展评价的时间以及要求等情况。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从经济性分析、效率性分析、效益性分析三方面来看,预算配置控制较好,预算执行比较到位,预算完成率达到100%,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值100分,自评得85.9分,自评为“优”。预算管理基本合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全年全所干、辅警、职工零违纪违法,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得到了全面的保障,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了监所的绝对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七、存在的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机制和专业知识还不够全面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八、改进措施及建议

  通过绩效评价增强我所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并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推动绩效结果运用,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多学习、多实践,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反复验证已建立绩效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并逐步修正完善。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培养财务专业人才。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南县看守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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