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看守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09:55 信息来源:南县看守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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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的管理工作,强化财政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南政发〔2021〕7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参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2023年度我所项目支出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县看守所是县财政局全额拨款单位,占地面积约28亩,建筑面积6千多平方米,属中型看守所,分为办公区、监区、罪犯劳动生活区、家属区、武警营区等五区。全所在编民警17人,辅警11人,长期临时工1人,共29人。

  主要职责: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余刑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进行教育、管理其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监所安全。深挖犯罪、服务侦查破案,开辟打击犯罪新战场。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南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我所2023年专项商品和服务经费为140.64万元。该专项资金包括:1.在押人员给养费,主要用于保障在押人员的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公杂费等。2.民兵经费,主要用于聘请协警协助承担监控、警戒任务,工勤人员对在押人员食堂、物品管理等工作。3.押解费,主要用于宣判生效后余刑三个月以上的罪犯,统一送监狱服刑,由看守所、武警负责押解投送监狱所产生的费用和押送在押人员出所就医产生的费用。4.监所医疗专业化,主要用于专业医生驻所为在押人员进行巡诊所产生的委托业务费。5.在押人员水电补助,主要用于对在押人员管理和在押人员用水用电所产生的费用。6.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对在押人员日常管理及协助办案单位深挖犯罪、服务侦查破案。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6个项目的主要绩效目标是保障监所的安全稳定,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实现全年安全事故率为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各项经费保障到位,确保了看守所的工作正常运转,保证了监所安全,在押人员伙食水平、人身健康、合法权益及疾病治疗得到了有力保障,未收到任何对看守所的投诉,全年未发生一起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民、辅警、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实现了全年安全事故率为0的目标。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度南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民兵经费、押解费、医疗专业化、在押人员水电补助、办案经费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40.64万元,县财政实际拨款金额14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度南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民兵经费、押解费、医疗专业化、在押人员水电补助、办案经费项目”实际使用153.91万元,超支13.27万元,超支率9.44%,主要表现在在押人员给养费超支7.61万元、民兵经费超支8.69万元、押解费节约2.14万元、医疗专业化超支0.95万元、在押人员水电补助超支2.03万元、办案经费节约3.8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实施主要参照《看守所执法细则》及部门内控制度等。在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批手续规范,各项工作都能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未发现违规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投入有保障。资金支出规范,项目资金经南县财政局审批后,计入财政预算支付系统。南县看守所根据资金需要,在预算支付系统内向南县财政局申报计划,注明资金的使用用途和金额,经南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南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费用报销程序合规,相关手续完善。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内控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执行良好,会计核算规范,项目整体支出规范性较好。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南县看守所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一般业务开支,由分管领导同意,其他特殊或支出,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必要时要通过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加强审计监督,对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的实施主要参照《看守所执法细则》及部门内控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各项目按照年初计划有序运行,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与地方医院签订了医疗保障协议,每天安排专业医务人员驻所值班巡诊,确保在押人员生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全年未出现因医疗救治不及时而出现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三是对在押人员日常管理和对罪犯投送监狱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切实保证了在押人员的安全。四是妥善保管资料,对项目申报、备案等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南县看守所2023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全面了解看守所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项目管理的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在决策、执行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为监管场所运行类项目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二)组织实施

  1.成立以所领导为组长、分管所领导为副组长,财务负责人等成员的绩效评价暨预算管理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执行绩效自评工作,为绩效自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2.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对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拟定评价计划,明确我所绩效评价组织的具体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开展评价的时间以及要求等情况。3.收集核查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进行自评,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分,自评为“优”等级。

  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四个方面来看。1.项目设立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基本合理,项目成本控制总体情况较好,除个别项目因实际情况,资金支出超出年初预算。2.各项目按照年初计划有序运行,全年未出现运行异常的情况。在押人员的伙食保障严格按照在押人员食物量标准和经费开支标准执行,没有挪用克扣,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每天安排有专业医务人员驻所值班巡诊,确保了在押人员生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全年未出现因医疗救治不及时而出现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在对在押人员日常管理和对罪犯投送监狱时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切实保证了在押人员的安全,全年未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也保证了监管队伍的安全,全年无一起违法违纪行为。3.通过各项目的实施,能够使看守所的工作按照计划有序的运行,并对照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加以修正完善,能促进看守所的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4.全年未出现一起在押人员投诉与举报,通过对在押人员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项目的实施,提升了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生活环境质量,提高了干辅警的积极性,项目可持续实施。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因物价上涨,为保障看守所工作的正常运转,各项目资金存在一定的缺口。

  2.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落实制度不够严格。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首先,建议县财政局加大对看守所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资金的投入额度,保障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医疗和日常管理。其次,研究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再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年初拟定当年看守所工作计划。在预算资金下达后,进一步优化和修改工作计划,以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为首要任务,使实施方案更贴合当年实际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南县看守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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