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0 20:44 信息来源: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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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和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行使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各项管理职能。综合协调管理范围内水务、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3、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发展计划、规划,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功能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区规划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设置项目标志标牌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4、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工作,救护和处理送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修复建设项目的策划及获准后的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展示,向社会公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地理地图和界线。

  6、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综合管理、日常巡查管护,行使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配合各部门联合执法。

  7、负责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合理利用工作,规范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旅游秩序,组织开展观光旅游。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资源保护股、宣传教育股、舵杆洲管理站、天星洲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42.3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36万元,增长10.7%,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4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18万元,占93.88%;其他收入149.25万元,占6.12%。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42.96万元,增长11.06%,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02万元,占9.88%;项目支出2198.87万元,占90.12%。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35.45万元,增长10.68%,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29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76.33万元,增长26.24%,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8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3.99万元,增长26.1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88.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1.66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76万元,占1.21%;节能环保支出(类)106.73万元,占4.66%;农林水支出(类)1385.54万元,占60.5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79.9万元,占25.34%;住房保障支出(类)17.24万元,占0.75%。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5.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9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附属单位的补助增加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23.92万元,支出决算为32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该类支出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附属单位的补助增加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合计与基本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公务租车费,决算数列支其他交通费用科目。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2.16万元,支出决算2.16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0.61万元,下降22.02%, 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6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6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个、接待人次1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1.81万元,用于开展湿地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40人,内容为湿地保护法及相关政策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35%。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5.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 年度整体支出2439.89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 年,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紧紧围绕“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了生态保护、湿地修复、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深入宣传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2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3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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