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巡察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15:02 信息来源: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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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对2020年度巡察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6月,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成立,正科级,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2017年10月,县委设立巡察组2个,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县委巡察办、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大楼,现有在职人员11人,均为行政编制。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县委巡察办2020年巡察专项经费共计57万元,实际拨付73万元,该专项资金均用于开展县委巡察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巡察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巡察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检验专项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成效。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5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2020完成实际支出项目资金73万元,支出率为100%。主要用于巡察业务的开展。2020年度为配合省委巡视和市委交叉巡察增设临时授权组较多,故专项资金支出超出预算目标共计15.9万元。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在巡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我单位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支。资金结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分管领导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选用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合计183万元,2020年12月全部拨付到位,2020年全年我单位共计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和1轮交叉巡察,共11个巡察组(次),同时启动对村社区的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共巡察县直、乡镇、村(社区)党组织38个。支出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巡察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形成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项目按照绩效目标的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根据对项目自检自评,结合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逐项打分,总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县委巡察机构坚决履行职能职责,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我单位专项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是仍然存在专项经费实际使用不精细的地方。在今后的专项经费管理中,我们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做到合理安排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五、有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共南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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