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0 15:09 信息来源:南县森林公安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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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准确掌握本辖区林业治安动态,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4、负责受理、侦查,处理全县林区发生的森林类、野生动植物类等刑事案件。

  5、协助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工作。

  6、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

  7、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8、协助做好辖区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9、及时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森林公安局设置3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刑侦治安队、综合股(法制股)、森林消防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森林公安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06.9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5.63万元,增长14.1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52万元,占98.36%;其他收入3.4万元,占1.64%。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5.63万元,增长14.1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6.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8万元,占49.44%;项目支出104.4万元,占50.56%。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5.19万元,增长13.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支出明细合计与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03.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8.38万元,增长23.24%,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38万元,增长23.2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津贴提标、社保支出增加导致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157.56万元,占77.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8万元,占3.68%;卫生健康支出(类)3.39万元,占1.66%;农林水支出(类)30万元,占14.74%;住房保障支出(类)5.09万元,占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3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0.83万元,支出决算为8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68万元,支出决算为5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因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因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或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因为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或大于或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2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合计与基本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 完成预算的98.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_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0.93万元,下降100%,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发生此项支出,今年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上年没有发生此项支出,今年严格执行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1.69万元,  完成预算的93.8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0.21万元,下降10.89%, 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7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万元,占25.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9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个、接待人次1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9万元。增长47.12%,主要原因是案件较上年增长及开支随之增长。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2万元,用于开展案件处理相关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十余人,内容为处理案件相关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出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 年度整体支出108.06万元,项目支出7.68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 年,南县森林公安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5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 9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改革制度落实方面的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附件

  南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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