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4 15:26 信息来源:南县文旅广体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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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 〔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南县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51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组),于2024年7月对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文旅局)是南县人民政府主管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南县文旅广体事业的全面协调、均衡持续发展,为南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支持。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综合文化股、体育管理股、全域旅游推进股、广播电视管理股、财务计划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9个职能股室。下辖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图书馆、全民健身中心、县博物馆(段德昌生平业绩陈列馆)、文物保护中心、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鼓之韵演艺有限公司9个二级机构。2023年底,实有人员 97人,其中:在职41人,退休56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背景

  为改善南县的全民健身环境,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南县人民政府规划新建一个全面健身中心项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由湖南省体育产业集团公司下属公司湖南五环体育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于2019年10月与县人民政府签订《BOO合作协议》(以下涉及到合同条款中甲方为“南县人民政府”,乙方为“五环时代”)。该项目为南县重点民生工程,是湖南省五环集团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在湖南省内新建的第六个县域全民健身中心,是省内县级排名前位的一个集健身运动休闲、文体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体育消费综合体和体育社交平台。

  南县人民政府以产业引导资金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补贴,其具体金额以本项目的土地成交总价为依据,计算公式为:(土地成交单价-28 万元/亩)*土地总面积(亩)。此项目一期地块挂牌成交确认书确认该地块成交总价4942万元,面积33364.31㎡(约50亩),合同约定南县人民政府将土地成交单价超过28 万元/亩的部分以产业引导资金的方式在乙方交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湖南五环体育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截止现场评价日,南县人民政府已通过南县城投公司支付3540.59万元。

  2、 规划建设情况

  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位于南县通盛路以东,桂花园路以南(县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约65亩,由“体育中心”(占地约50亩)和“全民健身大厦”(占地约15亩)两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约2.9亿元人民币,先后分两期完成建设,其中:一期体育中心于2020年12月动工兴建,建有综合体育馆、室外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门球场、全民健身广场、标准游泳池、室内恒温游泳池等体育设施和体育特色幼儿园、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构等配套设施;二期全民健身大厦内部主要规划有体育文化培训项目、文化体育用品商场、体能训练健身房、体质测试室、体育彩票网点、配套商住用房等服务功能。(截止报告日,二期“全民健身大厦”建设暂未开展)

  3、管理运营情况

  项目一期于2022年5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湖南五环体育实业发展集团公司委派湖南国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管理运营。该运营公司现有工作人员30余人,主要负责场馆的管理维护、健身指导、活动赛事、培训教学等方面的工作,直接受湖南五环公司和县文体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政府购买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是:①“体育中心”中的全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门球场,对公众全天候免费开放。②除法定节假日外“体育中心”的体育馆室内场地、室外笼式足球场、室外笼式篮球场、室外笼式网球场等设施每天9:30-14:00 对公众免费开放。③暑假期间,“体育中心”的室外游泳池每天10:00-14:00对当地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每天免费接待中小学生控制在150人次以内。④每年提供不超过 30 天的体育馆使用时间,供甲方举办政府性会议和政府性体育比赛。⑤列入南县防溺水培训基地。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主管部门每年对场馆进行总体考核评分,合格后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按260万元/年的标准向湖南五环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费用,项目合作期限15年。

  5、运营维护与修理

  湖南五环体育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⑴停车场、绿化带及其他相应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维修及保洁。

  ⑵亮化工程的日常维护,保障冬季每天亮灯时间为19:00--21:00,夏季每天亮灯时间为20:00--22:00,节假日每天亮灯时间为四小时,平时每天亮灯2小时,若与甲方市政亮化要求冲突则按甲方市政要求执行。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门球场等地实现对公众全天候免费开放;未完成除法定节假日外笼式足球场、室外笼式篮球场、室外笼式网球场等设施每天9:30-14:00的免费开放;完成了周一至周五9:30-14:00室内一楼羽毛球场、气排球场的免费开放;完成了暑假期间每天10:00-14:00对当地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室外游泳池;完成了一次针对我县青少年开展的假期预防溺水培训;举行了2023年南县职工气排球赛、湖南省公仆杯羽毛球赛、南县青少年游泳赛、南县足球邀请赛、税务局趣味运动会、教育局羽毛球赛、南县干职工篮球赛等及相关培训活动,达到了免费使用体育馆30天的目标,亮化工程的日常维护未达到所要求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县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60万元,县财政实际拨款资金2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2月29日,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项目支付250.2万元,预算执行率96.23%,其中:1、2023年度指标支付湖南五环时代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县分公司161.78万元,2、2024年支付88.4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南县财政局审批后,下达指标支付令,计入财政预算支付系统。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资金需要,在预算支付系统内向南县财政局申报计划,注明资金的使用用途和金额,经南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南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费用支付程序基本合规,相关手续较完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制订了《南县文旅广体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专人负责资金及管理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相关补充协议》《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7号调整全民健身中心服务费会议纪要》和《关于开展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开放考核的通知》等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管理和考核,未成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申请专项资金。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相关补充协议》等文件规定,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研究、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将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积极开展各项政府性赛事活动。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通过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组织了2023年南县职工气排球赛、湖南省公仆杯羽毛球赛、南县青少年游泳赛、南县足球邀请赛、税务局趣味运动会、教育局羽毛球赛、南县干职工篮球赛等及相关培训活动。依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20.2.4条规定每年不超过30天的体育馆使用时间供南县人民政府举办政府性会议和政府性体育比赛,以上活动的开展仅支付了较低的卫生费用。

  3、积极开展场馆开放考核。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制定了《关于开展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开放考核的通知》的具体办法,2023年对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进行了上半年和下半年共2次考核,分别取得了93分(合格)和78分(不合格)的成绩。依据考核办法,对于下半年不合格成绩给与扣减购买服务费用9.8万元。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南财函〔2024〕51号文件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

  1.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管理层、责任人员及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入实地查看,拍照取证,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归纳汇总。对提供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0.5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1:南县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体育设施建设

  (一)改善全民健身环境,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

  2023年度免费开放了周一至周五9:30-14:00室内一楼羽毛球场、气排球场;暑假期间每天10:00-14:00对当地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了室外游泳池。项目的实施,鼓励更多人参与体育活动,从而增强体质、改善健康状况,提升公众健康水平;提高了体育活动的普及率和参与度,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增强社会福祉。

  (二)促进体育文化发展,增强全民交流与凝聚力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通过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组织了2023年南县职工气排球赛、湖南省公仆杯羽毛球赛、南县青少年游泳赛、南县足球邀请赛、税务局趣味运动会、教育局羽毛球赛、南县干职工篮球赛等及相关培训活动,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增强全民的凝聚力。

  (三)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每天上午10点至12点,特针对我县青少年开展假期预防溺水、体育运动免费培训活动,合计青少年参与人数约100人,通过此次培训增强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让他们掌握防溺水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和预防意识,降低溺水事故的发生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绩效评价发现,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政府购买服务费变更无依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涉及预算调整或者调剂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提供《关于签订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相关补充协议的请示》,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与湖南省五环体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沟通后将原BOO合作协议第25.2款中“甲方按照200万元/年标准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用调整至260万元/年,列入财政预算”。变更增加60万元/年,未提供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资料和相关的计算依据。

  (二)考核处罚方案不明确,未具体细化和量化。

  根据《关于开展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开放考核的通知》第四条第(二)点的规定:“若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开放考核不合格,则视情况相应扣减购买服务费用”。

  现场评价发现,2023年下半年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场馆开放的考核最终评分为78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80分以下),扣减购买服务费用9.8万元。扣减服务费用9.8万元无具体计算依据,考核处罚方案不明确,未具体细化和量化。

  (三)未按协议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1、政府购买的免费开放服务未落实到位

  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20.2.2条的规定:“除法定节假日外体育中心的体育馆室内场地、室外笼式足球场、室外笼式篮球场、室外笼式网球场等设施每天9:30-14:00 对公众免费开放”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我们采取实地查看和调查询问的形式发现,体育馆羽毛球馆周一至周五公众享受免费政策,但周末未对公众免费开放。根据相关规定,周末不属于法定节假日,按协议规定应该免费开放。

  2、协议执行不到位

  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21.2条规定:“亮化工程的日常维护,保障冬季每天亮灯时间为19:00-21:00,夏季每天亮灯时间为 20:00-22:00,节假日每天亮灯4小时,平时每天亮灯2小时”。

  现场评价发现,亮化工程的日常维护未达到合同的要求。通过我们实地查看,夏季时间2024年7月17日21点35分,广场及场外灯光未亮、2024年7月21日21点37分,只有室外游泳室亮灯,其余场外灯光未亮,未达到平时每天亮灯2小时的亮化工程要求。

  3、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20.2.2点的规定:“除法定节假日外体育中心的体育馆室内场地、室外笼式足球场、室外笼式篮球场、室外笼式网球场等设施每天9:30-14:00 对公众免费开放”和第21条第1点的规定:“湖南五环体育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维护,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⑴停车场、绿化带及其他相应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维修及保洁”。

  现场评价发现,2023年下半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80分以下),具体问题为:①场馆免费开放被投诉,②安全生产工作被上级通报,③广场绿化未维护到位,地砖破损未更换到位。其中:①场馆免费开放被投诉违反了第20.2.2点的规定;②安全生产工作被上级通报,③广场绿化未维护到位,地砖破损未更换到位违反了第21条第1点的规定。

  (四)未按协议约定运营和管理。

  1、违反协议约定对外租赁

  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9.2.1条第3点的规定:“在本协议签订后,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指派子公司湖南五环时代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体育中心”项目的运营管理”。

  现场评价发现,湖南五环时代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委派湖南国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管理运营。

  2、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29.3点的规定:“体育中心运营期间,除不可抗力、正常维修、重大活动和甲方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除应退还甲方支付的相应的购买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购买费用的5%的违约金”。

  现场评价发现,2023年下半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80分以下),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扣减购买服务费用9.8万元不符合协议第29.3点的规定。

  (五)免费政策制定不合理,预算资金绩效未达到预期效果。

  1、根据《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20.2.3条规定:“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接待中小学生150人次以内”。

  现场评价发现,报名预约显示为整个暑假期间(2023年7月5日—8月31日)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平均每天17人次,虽达到每天免费接待中小学生150人次以内,但人次过低。免费优惠政策力度不高。

  2、《南县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BOO 合作协议》第20.2.2条规定:“除法定节假日外,体育中心的体育馆室内场地、室外笼式足球场、室外笼式篮球场、室外笼式网球场等设施每天9:30-14:00对公众免费开放”和第20.2.3条规定:“暑假期间,体育中心的室外游泳池每天10:00-14:00对当地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免费开放优惠时间段均为上班时间、中午吃饭和短暂休息时间,特别是对中小学生的免费开放优惠时间安排在严寒酷暑天气偏高热的时间,且仅对暑假期间(10.00-14.00)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室内羽毛球场周末未按规定免费开放且只开两盏灯。受天气、开放时间段、体验感的影响,真正能在上班时间、喜欢在严寒酷暑天气出来享受免费优惠政策的人不多,免费开放优惠政策意义不大。除室外篮球场外,整体服务产生效益不高。

  (六)免费开放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

  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询问,偶尔运动的参与者对于免费开放政策大多不了解,经常到五环参与运动的爱好者对于免费开放政策也不全了解。另经询问游泳前台4个工作人员,只有一人知道有此免费政策,而且他们工作人员对于预约程序也不熟悉,由此反映中小学生参与人数较少。

  (七)公众投诉意见大,满意度偏低。

  我们通过现场问卷调查发现,大多公众不清楚五环时代免费开放政策,反映最多的问题是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存在收费过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足的问题。我们从各项体育爱好者共收集到的10份问卷调查中发现,有4人对五环时代全民健身中心整体管理服务水平给出满意评价,1人给出一般评价,5人给出不满意评价,不满意度达到50%。其中:

  1、羽毛球项目

  我们根据羽毛球俱乐部反馈及调查询问,发现以下几点问题:⑴五环的承包经营方的工作态度恶劣,对消费者咄咄逼人,和许多消费者争吵过;⑵每次到晚上9点半,有时还有五六片场地的情况下说关灯就关灯,给球友较差的体验感;⑶朝令夕改收费标准及政策,俱乐部通过会员充值,余额没用完的情况下就通知涨价;⑷平时一直给与俱乐部两片场地,突然只给一片,接近20人的俱乐部只有一片场地可打,导致俱乐部成员怨声载道;⑸夏季开空调收费过高,南县其他羽毛球馆额外收取10元/小时或20元/次(2—4小时)不等的空调费用;⑹五环时代2024年6月14日起18:00-20:00的收费由原来的40元/小时调成60元/小时,因加开空调调增收费20元/小时。

  2、游泳项目

  我们根据游泳爱好者反馈及调查询问发现:⑴冬季较冷时,多个客户反映水温太低,建议调高一度,场馆以符合国家标准为由,不以用户体验为中心做出改变,导致用户体验较差;⑵游泳浴室洗澡设施陈旧失修。

  3、篮球项目

  我们根据调查问卷反馈发现,篮球项目主要为收费过高。

  七、建议

  (一)规范专项项目资金使用。

  建议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在资金分配上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范围、支付程序等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列支,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加强专项检查及考核。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项目单位绩效运行监控,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检查及考核,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监督和约束,以提高项目单位对于政府所购买服务的严格执行,同时提高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及服务水平,减少公众投诉反映,增加公众满意度。

  (三)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单位应加强免费开放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免费政策。

  (四)优化政府购买免费开放时间段,将免费政策落到实处。

  受天气、开放时间段及条件限制,免费政策享受人数及享受人群未达到购买服务资金对应的效益,建议调整放开免费政策时间段和限制条件,将购买服务落到实处,将绩效发挥最大效益。

  (五)优化专项项目资金分配。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结果,项目整体实施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向项目实施购买免费服务产生的实际效果不明显,建议优化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的分配。财政部门应按照项目考核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六)加强绩效管理,发挥绩效指挥棒的作用。

  一是严格按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在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将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核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防止专项资金一拨了之的现象发生,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南县2023年度全民健身中心运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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