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5〕25号)文件要求,我部对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2024年决算收入为451.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97万元。支出为45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9万元,项目支出249.93万元。本年度决算收支平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4年,南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守正创新中不断取得新成效。截止2024年年底,在编在岗人员15人。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我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特别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实现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部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对标对表,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6分。主要绩效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凝聚思想伟力,筑牢理论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作用。2024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举办“南洲大讲堂”3期、“南洲半月谈”13期。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村响广播等,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共计202场次。全方位、多形式、分层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积极组织宣讲员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社区,与党员干部、职工群众面对面交流,以鲜活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将党的创新理论和改革部署举措送到基层一线。
(二)壮大主流舆论,奏响发展强音。围绕市委宣传部交给我县的《稻虾米如何香飘万里》创新项目,加强了与新华社、湖南电视台、湖南日报社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在新华社客户端开辟了“奋进南县”频道,与湖南卫视联合摄制的《养虾记》栏目已完成拍摄和后期制作,定于2025年春季播出。同时,全县新闻外宣工作聚焦南县高质量发展,精准策划,集中发力,充分挖掘亮点线索,加大外宣报道力度,多篇新闻稿件被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发,外宣工作亮点纷呈。1-12月,南县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发外宣稿件8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8篇;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头条综合稿1篇、头版报眼1篇、头版单条1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8篇,其中新闻联播1篇;湖南日报头版头条1篇。
(三)强化价值引领,深化文明创建。研究制定《南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指标任务分解表》,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环境卫生问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山乡尚礼•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新风南洲,绿色清明”等群众性文明实践活动800余场。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宣传、推荐活动,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培育文明新风。南洲镇居民张小毛获评湖南省道德模范并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南县城西中学获评“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
(四)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繁荣发展。聚焦“非遗”文化,开展南县非遗购物节、非遗进校园、非遗进景区等活动,创编广场舞《花鼓风》入选省艺术节决赛优秀节目。新增1个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南县南洲王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新增3名省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市级代表性项目2个及代表性传承人4人。2024年,累计开展“欢乐潇湘”“四季村晚”“地花鼓展演”“猜灯迷”“第四届广场舞大赛”“全民阅读”等活动113场次。常态化开展“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活动51场。开展地花鼓、葫芦丝、美术、书法、小小讲解员、广场舞、巫家拳等各类免费培训30余场次。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4年6月至今已完成三普复核48处,其中包括大通湖所有的七处,新发现一处文物点。启动南茅运河时代价值总结提升工程。制定了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走访10个重点乡镇,采访南茅运河亲历者100余人,收到相关捐赠实物17件,收集实物百余件,完成文字资料整理15万余字。创作舞蹈节目《运河回想》,入围省文旅厅艺术创作类项目支持名录。
四、存在的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机制和专业知识还不够全面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五、有关建议
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并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推动绩效结果运用,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多学习、多实践,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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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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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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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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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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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1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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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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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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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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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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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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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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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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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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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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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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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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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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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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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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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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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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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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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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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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