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4 15:08 信息来源:南县文旅广体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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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 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 〔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49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组),于2024年8月对2023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文旅局)是南县人民政府主管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南县文旅广体事业的全面协调、均衡持续发展,为南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支持。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综合文化股等9个职能股室。下辖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图书馆等9个二级机构。2023年底,实有人员 97人,其中:在职41人,退休56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背景

  以省文化和旅游工作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为抓手,以举办第三届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为目标,以筹备十五届省运动会为导向,不断激活文旅广体产业发展动能,扩大“人间烟火、寻味南县”品牌影响,为“文化强市”“体育强市”贡献南县力量。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文化旅游宣传促销、文化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

  2、项目补助方式

  该项目资金主要采取补助、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支持。项目均由工程单位自行验收,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派人进行实地抽查,对抽查结果合格的工程单位给予补助。

  组织实施

  对2023年申报资金项目逐一进行部门讨论分析可行性,规划论证,完善对比相关条件,明确项目选址,预估投入成效,同时上报至局党组会定夺是否投入、投入预算,确定项目投入目标后,投入资金单位细化项目资金使用。

  4、项目补助情况

  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包括:1.旅游项目建设,系广利源生态农庄创3A景区、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耕文化打造、稻梦田园乡村旅游发展;2.旅游宣传促销,系2024年5.19旅游日活动、厂窖西伏村宣传显示屏租赁;3.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开发,系南县浪拔湖镇牧鹿湖村村民委员会乡村旅游景点渠道路基修整硬化。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稻喜田园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南县稻喜田园景区(稻梦田园)入选首批湖南文旅消费“新生代·新场景”名单;南县稻梦田园教育实践营地入选湖南省乡村旅游精品营地;“熊家仓自热米饭”获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银奖。

  厂窖西伏村宣传显示屏租赁投入,吸引游客来南834.3471万人次,增长37.10%,旅游总收入77.1556亿元,增长47.16%。

  南县浪拔湖镇牧鹿湖村村民委员会乡村旅游景点渠道路基修整硬化,增加了村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牧鹿湖村成为美丽乡村示范点有着重要意义。

  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耕文化打造,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人气剧增迅速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为南县全域旅游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024年5.19旅游日活动宣传在南县罗文洞庭之心广场启动。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发放文旅小礼品500份,现场解答旅游咨询500余人次。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发展绿色旅游,积极倡导文明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供强力引导。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5万元,中央、省级财政实际拨款资金25万元(其中:通过指标下达16万元,财政调剂直接支付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7月15日,2023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付26.9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7.98%,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年初预算(万元)

本年开支项目

财政调剂直接支付(万元)

预算指标支出(万元)

预算外指标支出(万元)

支出合计金额(万元)

占支出资金比例%

预算执行率%

1

25

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耕文化打造

3

3

11.11%

107.98%

2

南县浪拔湖镇牧鹿湖村村民委员会乡村旅游景点渠道路基修整硬化

6

6

22.23%

3

厂窖西伏村宣传显示屏租赁

4.3

4.3

15.93%

4

付稻梦田园乡村旅游发展经费

6.4

1.6

8

29.63%

5

5.19活动经费

2.896

2.896

10.73%

6

广利源创3A景区提质改造升级

2.404

0.396

2.8

10.37%

合计

9

16

1.996

26.996

100.00%

107.98%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南县财政局审批后,下达指标支付令,计入财政预算支付系统。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资金需要,在预算支付系统内向南县财政局申报计划,注明资金的使用用途和金额,经南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南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费用支付程序基本合规,相关手续较完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制订了《南县文旅广体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机关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专人负责资金及管理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文指〔2023〕29号)等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管理和考核,未成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申请专项资金。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文指〔2023〕2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经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研究、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将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积极开展各项目投入分析。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2023年申报资金项目逐一进行部门讨论分析可行性,规划论证,完善对比相关条件,明确项目选址,预估投入成效,同时上报至局党组会定夺是否投入、投入预算,确定项目投入目标后,投入资金单位细化项目资金使用。

  3、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奖补。项目均由工程单位自行验收,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派人进行实地抽查,对抽查结果合格的工程单位给予补助。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49号)文件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

  1.前期准备。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管理层、责任人员及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入实地查看,拍照取证,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归纳汇总。对提供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9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1:南县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荣获多项荣誉,助力南县旅游高质量发展

  2023年稻喜田园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南县稻喜田园景区(稻梦田园)入选首批湖南文旅消费“新生代·新场景”名单;南县稻梦田园教育实践营地入选湖南省乡村旅游精品营地;“熊家仓自热米饭”获202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银奖。

  (二)提高文化信息传播效率,增加全县旅游收入

  厂窖西伏村宣传显示屏租赁投入,吸引游客来南834.3471万人次,增长37.10%,旅游总收入77.1556亿元,增长47.16%。

  (三)改善乡村环境,提升美丽乡村示范点印象和吸引力

  南县浪拔湖镇牧鹿湖村村民委员会乡村旅游景点渠道路基修整硬化,增加了村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牧鹿湖村成为美丽乡村示范点有着重要意义。

  (四)带动全县经济发展,为南县全域旅游增添新业态

  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耕文化打造,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人气剧增迅速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为南县全域旅游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五)深入发展绿色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2024年5.19旅游日活动宣传在南县罗文洞庭之心广场启动。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发放文旅小礼品500份,现场解答旅游咨询500余人次。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发展绿色旅游,积极倡导文明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供强力引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绩效评价发现,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度“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不规范,约定不明确,未按合同规定执行

  根据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与李正明2021年8月5日签订电子显示屏租赁宣传协议书规定,显示屏每日运行六小时,上午3小时,下午3小时。⑴合同未明确规定购买服务时间段,无法准确核实购买服务是否执行;⑵未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宣传投放:显示屏实际投放方式为滚动播放,其中有掺杂了其他购买服务外的宣传语。

  (二)项目决策不科学,未对项目逐一进行可行性分析和投入预算

  根据《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2.2条规定,对2023年申报资金项目逐一进行部门讨论分析可行性,抓紧规划论证,完善对比相关条件,明确项目选址,预估投入成效,同时上报至局党组会定夺是否投入、投入预算。现场评价发现,局党组会议只简单确定了奖补资金金额,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分析不够,缺少奖补金额核定资料和相关的核定依据。

  (三)未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计划)制定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而项目的拨款日期从2024年1月就开始拨付。未提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

  七、建议

  (一)规范合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一是项目单位在签订显示屏租赁宣传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购买服务的时间段,为准确核实购买服务提供依据;二是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宣传投放,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应与其解除合同。

  (二)加强项目决策,优化专项项目资金分配,制定标准的项目奖补方案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发现,项目资金科学分配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单位应对申报资金项目逐一进行部门讨论分析可行性,规划论证,完善对比相关条件,预估投入成效,分析是否投入、投入预算等,制定出标准明确的投入核算方式,拒绝“拍脑袋”决策。

  (三)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全面了解项目内容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项目顺利推进,直至达到项目预期,严禁无方案先实施,项目预期不到达。

  附件:南县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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