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16 09:57 信息来源:南县文旅广体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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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管理、净化和繁荣全县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版权市场,适时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2、依法管理权全县文物、演出、音像制品、娱乐和互联网市场,维护合法的文化经营;

  3、依法管理好全县旅游市场;

  4、依法打击破坏广播电视信号和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5、依法管理全县体育事业发展和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6个股室,无二级机构,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财务室、档案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47.3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8.30万元,下降16.11%,主要是因为上年有丧葬费而本年没有及在职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74万元,占96.05%;其他收入5.75万元,占3.95%。

  2024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9.87万元,下降17.03%,主要是因为上年有丧葬费而本年没有及在职人员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6.9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86 万元,占91.12%;项目支出13.03 万元,占8.88%。

  2024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8.69万元,下降16.34%,主要是因为上年有丧葬费而本年没有及在职人员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39.7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5.43万元,下降20.23%,主要是因为上年有丧葬费而本年没有及在职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43万元,下降20.23%,主要是因为上年有丧葬费而本年没有及在职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14.10 万元,占81.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9 万元,占8.72%;卫生健康支出(类)5.40万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类)8.05万元,占5.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67 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9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支出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05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抚恤金、奖励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3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8%,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合计与基本支出总数有尾数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三公”经费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比情况)。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辆0辆,截止2024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4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4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相关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82万元,下降22.80%,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0.15万元,用于开展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105人,内容为执行检查业务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14.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4年度整体支出146.90 万元,项目支出13.03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93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8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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