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三仙湖镇中心学校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南县三仙湖镇中心学校地处南县三仙湖镇建设街社区,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30平方米。分校长室、教务室、政工室、总务室、会议室等科室,下辖两所初中,6所小学,一所公办幼儿园,三所公办性质幼儿园。
中心学校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立正确的办学方向,不断优化育人环境,不断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加强校本培训,提升教师品味,发扬艺体传统、张扬学生个性等。学校重视绿化及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1)学校工作全面进步;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竞争实力继续增强;“高效课堂”、“感悟德育”“精细管理”三大工程扎实推进。
(2)2024年中考考升学保持或超过2023年;2024年七年级、一年级生源质量继续提高。
(3)实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2023年项目资金收入共1954.71万元,投入1954.71万元,没有结余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根据我单位性质,制定了教育教学的各种制度,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一系列方案,从中进行优选,并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做到有依据、有审核、有督促,使项目的实施得以落实到位。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为保证项目有效推进,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培训人员登记制度等,加大干部培训等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和全程监督。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我校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2023年项目资金共收到拨款1954.71万元 ,投入使用了1954.71万元,没有结余。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达到了预期效果。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项目资金由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资金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中心学校会同县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南县本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按照我校资金财务审批流程办理款项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际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通过上述三个环节的管理,极力避免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综合绩效考核成绩可以,但还是存在一定问题:自身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以及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严格落实到位,严格控制经费,做到效益最大化。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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