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08 16:22 信息来源:南县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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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6、负责学籍管理。

  7、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人员情况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现有人员7285人。其中:在职3646人,退休3639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内设股室无法统计,但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编制,纳入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有:

  1. 南县华阁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2.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3. 南县乌嘴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4. 南县青树嘴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5. 南县茅草街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6. 南县三仙湖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7. 南县中鱼口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8. 南县浪拔湖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9. 南县麻河口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10. 南县武圣宫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11. 南县厂窖镇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12. 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13. 南县南洲镇城郊中心学校(二级单位)

  14. 南县城西中学(二级单位)

  15. 南县实验幼儿园(二级单位)

  16. 南县实验学校(二级单位)

  17. 南县德昌学校(二级单位)

  18. 南县第四中学(二级单位)

  19. 南县第五完全小学(二级单位)

  20. 南县特殊教育学校(二级单位)

  21. 南县桂花园学校(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收支预算总额61361.33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61361.33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361.33万元,占比100%。

  2023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4411.32万元,增长7.75%,主要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6136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61.3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2023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4411.32万元,增长7.75%,主要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61361.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977.44万元,占65.15%;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0%;对个人家庭的补助21383.90万元,占34.85%。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361.33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61361.3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361.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361.3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61361.33万元,包括:教育支出48210.06万元,占比7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8.65万元,占比11.49%;卫生健康支出3047.17万元,占比4.97%;住房保障支出3055.45万元,占比4.98%。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361.3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11.32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8210.06万元,占比7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8.65万元,占比11.49%;卫生健康支出3047.17万元,占比4.97%;住房保障支出3055.45万元,占比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89.0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94万元,增长28.8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15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8133.7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54.63万元,增长23.63%。主要原因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9674.4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77.01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5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2.44万元,增长8.76%。主要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5.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1.22万元,增长8.76%。主要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1.5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2.85万元,增长6.82%。主要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47.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33.83万元,增长26.26%。主要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55.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51.26万元,增长8.96%。主要是南县玉潭学校收回公办,改名为南县桂花园学校纳入2023年预算。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36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361.33万元,占基本支出100%,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11.32万元,增长7.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0%。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未安排专项资金。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项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已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61361.3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没有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2023年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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