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定全镇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改善办学水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镇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2、管理和指导全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中、小学教研中心作用。在中心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镇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
3、发挥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作用。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乡镇中、小学教师继续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管理中、小学学籍。建立全乡镇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掌握全镇每学年适龄儿童、适龄少年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已入学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负责本乡镇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账。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镇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6、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发动学生入学,负责和协助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核定、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8、协助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调整校点布局和改造中小学危房的有关工作。
9、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中小学毕业考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工作。
10、自觉接受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及党总支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设置4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政务室,教务室,总务室,工会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本级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016.47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9.85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型基建项目,收入支出均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016.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1.33万元,占89.13%;其他收入545.15万元,占10.87%。2022年4446.62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569.85万元,增长12.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01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1.09万元,占63.41%;项目支出1835.38万元,占36.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71.3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71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待遇提升,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7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3%。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71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待遇提升,收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7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2.67万元,占28.69%;教育(类)支出2580.74万元,占57.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38万元,占6.2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46万元,占2.94%;住房保障(类)支出195.08万元,占4.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9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47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7%。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小学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25.74万元,支出决算为2570.1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国家重视教育的发展,增加了相关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学前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5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国家重视教育的发展,增加了相关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国家重视教育的发展,增加了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3.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5.5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缴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8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减少,该支出对应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减少,该支出对应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9.86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0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减少,该支出对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0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公务接待决算0.28万元,与上年相比2023年与上年相比0.28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占比无法计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100%。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原因,未发生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2023年度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60万元,用于全年各级各单位召开行政与安全会议,人数1400人次,内容为精神传达,工作布置,督查落实等;开支培训费49.32万元,用于全年各级各单位开展师德师风与教学业务类培训,人数12330人次,内容为开展业务培训与竞赛活动,开展全镇两个假期师德师风学习培训。“2023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比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2023年度整体支出5016.47万元,项目支出1835.38万元,形成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在我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五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6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南洲城区中心学校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随同部门决算表一同公开,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