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定全镇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定、办法,监督和检查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改善办学水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镇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2、管理和指导全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发挥中、小学教研中心作用。在中心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全镇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
3、发挥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作用。镇中心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并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管理中、小学学籍。建立全乡镇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掌握全镇每学年适龄儿童、适龄少年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已入学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负责本镇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教育统计、教师工资统计、学校报账。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并监测全镇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6、协助镇政府组织发动学生入学,负责和协助学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编制核定、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调配和交流、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8、协助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调整校点布局和改造中小学危房的有关工作。
9、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中小学毕业考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工作。
10、自觉接受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及党总支的监督与指导,积极承办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设置5个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教务室、政务室、工会室、总务室、校车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115.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51.58万元,增长6.51%,主要是因为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1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3.85万元,占91.22%;其他收入361.47万元,占8.78%。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51.58万元,增长6.51%,主要是因为升级校园提质改造的其他收入与支出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15.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3.12万元,占68.36%;项目支出1302.21万元,占31.64%。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51.58万元,增长6.51%,主要是因为升级校园提质改造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753.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78.54万元,增长8.01%,主要是因为人员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5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8.54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5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3338.39万元,占88.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6.64万元,占5.24%;卫生健康支出(类)92.6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类)126.23万元,占3.36%,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支出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49.65万元,支出决算为375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6%。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8.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科目调整。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2445.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2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缴纳。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调减了相关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3.84万元,支出决算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调减了相关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调减了相关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7.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3.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9%,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安排,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没有安排,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接待费费预算没有安排,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接待费费预算没有安排,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 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次。我单位接待费预算没有安排,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2023年开支会议费4.70万元, 用于召开教师会、开学开办、退休教师重阳节、党员等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371人,内容为教师会、开学开办、退休教师重阳节、党员等会议; 开支培训费57.12万元,校长培训、教师培训、校车培训等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2350人,内容为校长培训、教师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校车培训、校园安保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2023年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 年度整体支出4115.33万元,项目支出1302.21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 年,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 97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明山头中心学校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