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5:10 信息来源: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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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支出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5〕2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注重加强绩效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股室10个,所属事业单位9个(含二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德昌公园管理所)。全局实有职工人数165人,其中:在职104人,退休61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供水供气、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新型城镇化、农村危房改造、公园管理、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

  1、成立评价领导小组

  我局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抽调所属单位和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成立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工作评价小组:

  组长:娄新跃

  副组长:廖恩、余柏沅、魏国栋

  成员:  钟健 汤维娜 周斌 陈军 邱超 陈紫维 田惊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健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根据基本情况、评价对象、范围、目的、依据、方法、指标、标准、组织实施步骤、人员和时间等内容,经评价小组讨论后确定。评价方案符合可行性、客观性、科学性等要求。

  三、部门整体评价收支概况

  1、收支基本情况:2024年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总收入为 14856.50万元(财政拨款12366.71万元,其他收入2489.79万元);年度决算总支出148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1.07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 25.52%;项目支出11063.97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74.48%)。

  2、部门整体收支实施情况分析

  (一)预算安排

  2024年部门预算数1042.14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1042.14万元,占100%。收入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89.9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部分预算调出、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及本级专项预算减少导致。

  (二)收入支出实际情况

  2024年实际总收入1485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6.71万元,其他资金收入 2489.79万元。实际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农村危房改造、污水治理、南洲佳苑项目建设、污水管网建设、购物节契税奖返财政补贴等项目资金投入。

  2024年实际总支出14855.04万元,执行率99.99%,结余部分为日常备用现金。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8万元,“三公”经费实际开支 3.1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少,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任务。

  (二)保障全年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完成房地产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供水供气、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新型城镇化、农村危房改造、公园管理、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等工作。

  (四)加强财务监管和年初预算执行力度。

  (五)加强资产管理。

  (六)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七)完成部门各项绩效评价和财务检查、审计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加强了组织领导。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通过整体绩效评价了解南县住建局全年资金使用情况,为及时发现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重要依据。

  2、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细化经费预算编制,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有机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3、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规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核程序。

  4、加强了重点费用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会议、培训、差旅、办公等费用开支。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必须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5、加强了项目支出监管。根据《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规定》,对专项立项和预算资金申请、分配、使用,一律由局党政组集体研究决定。对资金拨付、使用、验收实施全程监督,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问题。

  6、加强了内部管控,坚持联审制。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资金使用有效,财务凭证规范、真实、完备,杜绝了违规支出,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

  7、加强了预决算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公示了预决算信息和经济情况绩效评价,做到了公开透明、无暗箱操作、无监管盲区。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全年预算同比上年减少,也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全年完成立项争资19056万元、招商引资3000万元;核定建安造价4.06亿元,收取建设工程规费235.63万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74.01亿元。商品房销售额2.63亿元,销售面积约5.67万平方米;建筑设计院实现收入286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1.住房保障及房地产业管理。保障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年批准预售许可办件5件,预售面积72365.29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5.67万平方米、475套,销售额2.63亿元。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效,指导成立南县物业行业管理协会,将全县27家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成员单位。

  2、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全县13家入规建筑业企业,全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4.01亿元。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全年新开工房建项目共20个,总建筑面积23.09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建筑10.18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44.09%;新建绿色建筑面积5.38万平方米,占新建民用建筑总面积的91.5%。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集中除患攻坚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全年南县建筑领域未发生一起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开展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鉴定“回头看”和全县重点区域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抽核,对核查出的C、D级危房全部采取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3)加强消防安全防控,全面落实人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整治,排查上报406户,下发工作提示函5份,风险隐患提示函60份;受理消防设计审查6件,特殊消防工程竣工验收11件,消防竣工验收备案12件,已全部办结。

  4、农村危房改造。积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完成危房改造360户,拨付补助资金396万元。

  5、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及黑臭水治理。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投资4500万元,完成县城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和县城海绵城市调蓄能力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启动河东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及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后常态化管护,确保已整治水体不返黑返臭,无新增黑臭水体。

  6、燃气管理。(1)搭建并启用智慧燃气安全在线平台,实现对燃气企业及用户信息的数字化监管,保障县域燃气供应、运输、使用全流程安全平稳运行。(2)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六化”管理,规范瓶装燃气配送和人员管理,组织企业集中购置100台专用配送车辆,集中培训送气人员115人;严厉打击“黑窝点、黑气瓶”违规经营行为。

  7、公园管理。德昌公园积极打造红色旅游示范景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万元对百色广场钢架景观拉模、子奇塔进行提质改造。推进散坟迁移后留置空地的生态化改造。新增86式100mm反坦克滑膛炮、81式122mm轮式自行火箭炮两件退役武器装备在公园飞机坪陈列展示,充实了国防教育教学力量。努力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争创省级烈士陵园。

  8、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安排4名骨干在三仙湖镇太平桥村、中堤村驻村帮扶,筹措14万元资金用于困难户帮扶及支持乡村建设。

  (三)效益性分析。

  1、完善城镇功能品质。(1)住房保障及房地产业管理,保交工作的开展以政策支持为导向,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物业服务管理质效的提升,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2)污水基础设施的更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渠道水质、污水溢流的问题,同时结合项目逐步实施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这些都极大的巩固污水治理的成效。(3)燃气及消防安全的管理,建立完善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监管体系,全力防控化解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加强消防安全防控,全面落实人密场所消防审验手续排查整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彰显民生保障温度。(1)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镇、村两级建立相应防范措施,由县级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实地巡查的形式进行排查,发现一处安全隐患,解决一处安全隐患,杜绝出现返危的现象。(2)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安排4名骨干在三仙湖镇太平桥村、中堤村驻村帮扶,支持了乡村建设工作。

  (三)可持续性评价。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由财务股负责与财政局对接,提供准确无误名册、账号,做好报批、公示、校对、核准等工作。同时利用有限资金完成了党建、扶贫、拆迁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2024年按年初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尤其在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供水供气、农村危房改造等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评价结论。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整体支出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资金管理、日常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此次整体支出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等级为优。具体评分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七、存在的问题

  (一)局直属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不足,资金缺口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内项目资金逐年减少。

  附表: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1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入

20分)

目标
设定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

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程

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

完成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

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

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1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出

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

完成率

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

及时率

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

达标率

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果

20分)

履职
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

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

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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