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德昌公园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对附表4-5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对附表8-13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对附表15-17说明)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对附表21-22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
(二)负责全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供水供气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以下简称“两供一治”)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并组织督促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全县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资质资格管理,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五)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消防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含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工法、定额。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调查建筑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联合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科技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全县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职称考试、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措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十四)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的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讯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保障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和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等审批。组织指导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培训。
(十九)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人员173人。其中:在职128人,退休45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股室11个,事业单位10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质量安全股)、人防指挥通信与应急救援股、人防工程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县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站、县建设工程管理站、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县城建档案馆、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县白蚁防治所、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县德昌公园管理所。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2年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编制,纳入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南县德昌公园管理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预算内拨款;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支总额预算1479.65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入预算1479.65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1479.65万元,占100%。
2022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3.16万元,增长1.59%,主要是因为今年职工人数有所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支出预算14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83万元,占89.81%;项目支出150.82万元,占10.19%。
2022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3.16万元,增长1.59%,主要是因为今年职工人数有所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对附表4-5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支出预算1479.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9.7万元,占64.18%。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75.33万元(基本支出124.51万元,项目支出150.82万元),占18.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62万元,占17.21%。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9.65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1479.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9.65万元。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1479.65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943.95万元,占比63.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11万元,占比28.19%;卫生健康支出44.47万元,占比3.01%;住房保障支出74.12万元,占比5%。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9.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3.16万元,主要原因:因为今年职工人数有所增加,相关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943.95万元,占63.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11万元,占28.19%;卫生健康支出44.47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74.12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服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93.1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3.93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有所增加导致其费用相应增加。
2. 城乡社区服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82,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3.6万元,下降29.6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52.7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3.55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其经费相应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1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有所增加导致其费用相应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3.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53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预算仅针对行政编制人员和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不针对差额编制人员,而行政编制人员减少导致其职业年金预算相应减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相关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相关经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4.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2万元,下降12.24%。主要原因是新进员工缴费基数较低导致相关经费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4.1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有所增加导致其费用相应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对附表8-13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4.32万元,占基本支出90.63%,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8.33万元,增长4.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救济、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124.51万元,占基本支出9.37%,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8.43万元,增长44.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对附表15-17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150.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白蚁防治专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人民防空专项、扫黑除恶专项、污水处理工程监管专项。
其中:白蚁防治专项8.12万元,主要用于本县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和德昌公园苗木白蚁防治管理及宣传工作等方面;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专项3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宣传、监督、检查等方面;农村危房改造专项22.4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村镇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等方面;人民防空专项41.4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各项工作,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等方面;扫黑除恶专项4万元,主要用于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宣传及建设规划化工作等方面;污水处理工程监管专项39.9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黑臭水体治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等方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51万元,比2021年增加38.43万元,增长44.64%。主要原因是公用类项目中的公务费标准有所提升导致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对附表21-22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83万元,项目支出150.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细见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