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16:55 信息来源: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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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48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的委托,我所成立2023年南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7月—8月对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环卫中心”),差额拨款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管单位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309217328814566,法定代表人涂光明,单位地址南县永安路278号。内设办公室、人事组、财务室、督查组、清扫组、清运组等12个部门。

  核定事业编制数7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8人,离退休人员36人,聘用人员160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城区清扫保洁督查、城区垃圾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分类、城乡垃圾转运、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收集、市容监察、环卫设施维修维护、公厕清掏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二)部门项目概况。

  2023年,县环卫中心共4个项目,即:县城城区清扫保洁项目、垃圾清运转运焚烧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及经开区清扫保洁项目。其中县城城区清扫保洁为服务外包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由县环卫中心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由深圳市华茂清洁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奇亚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深圳市华茂清洁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城南片区的清扫保洁,年合同金额625.39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南洲路(不含)以南(以赤沙广场为界),南茅运河以东、南华南路(不含)以西所有主次街道、社区、小街小巷和兴盛集贸菜市场、兴盛菜场、建材市场区域及不计面积和费用的双阳渠、鱼尾渠渠道坡面和空置地等区域。湖南奇亚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城北片区的清扫保洁,年合同金额587.15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南洲路以北区域、南华南路以东的所有主次街道社区、小街小巷和世纪城、湘鄂边大市场、湘北小区、橡胶小区区域及不计面积和费用的大世界一桥至三桥的天桥、幸福港湾至桂花桥的河道坡面和闲置空地等区域。县环卫中心对该2家公司履行考评、监督并按合同支付服务费的职责。其余3个项目由县环卫中心聘用人员、自行运营并监督管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年初预算收入3426.96万元,预算调整978.75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4405.71万元,比2022年减少317.08万元,减少6.71%,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单位基本支出和调减了个别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7.85万元,比2022年减少259.4万元,减少6.29%;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拨款 530.57万元,上年结转7.29万元,2023年可用指标合计 440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5.52万元,比2022年减少256.31万元,减少22.85%,主要调减了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3540.19万元,比2022年减少60.77万元,减少1.69%,主要是调减了垃圾清运转运焚烧项目支出预算。

  2、决算支出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决算支出4377.75万元,比2022年减少334.69万元,减少7.1%,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个别项目支出也有所压减。其中基本支出865.52万元、项目支出3512.23万元。年底结转结余2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7.96万元。

  ①基本支出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决算基本支出865.52万元,比上年减少256.31万元,减少22.85%,预算执行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控制了一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57万元,比2022年增加31.47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普调以及部分干部职工晋级晋升工资上调,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22.2万元,比2022年减少308.64万元,下降122.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对单位办公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效果明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75万元,比2022年增加20.86万元,增长210.96%,主要是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增加17.46万元、退休人员补助金增加等原因导致。

  ②项目支出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项目支出决算3512.23万元,比2022年减少78.38万元,减少2.18%,预算执行率为99.21%,主要是垃圾清运转运焚烧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分项目看,其中南县县城城区清扫保洁第二轮服务外包项目支出1120 万元、垃圾清运转运焚烧项目支出2179.75万元、经开区清扫保洁项目支出 167.59万元、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支出44.90万元。分用途看,其中支付第二轮服务外包深圳市华茂清洁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奇亚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区清扫保洁费1120万元,其他3个自营项目中支付聘用人员(共160人)工资福利费994.29万元、垃圾焚烧费620.74万元、燃油费439万元、车辆等维修费178.4万元、车辆保险费47.52万元、购置垃圾车等设备95.19万元、其他费用17.09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27.96万元,其中垃圾清运转运焚烧项目结余27.96万元、其他3个项目未结余。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3年,县环卫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维护南县县城市容环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及工作环境,为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2、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①党建工作。按县委县政府及县城管局的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工作完成率100%。

  ②县城区清扫保洁。完成合同内城南、城北片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社区清扫保洁面积258.96万㎡。

  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含垃圾清运转运焚烧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负责对城区垃圾收集清运、城乡垃圾转运、垃圾无害化处理。

  ④设施维护。负责对全县21个压缩站、34座公厕进行维修维护,对城区垃圾桶和垃圾箱等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及更换。

  ⑤考评通报。对服务外包的深圳市华茂清洁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奇亚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质量进行考评考核,每月考评通报1次。

  ⑥质量指标。城区卫生质量达标率100%;清扫清运等各项作业按考评办法要求完成;环卫设施正常使用率100%;考评规范率100%;考核合格率100%;奖罚到位率100%;安全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⑦时效指标。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及时率100%。

  ⑧经济效益。非税收入1090万元以上。

  ⑨社会效益。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改善人居环境;解决人员就业;不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

  ⑩生态效益。净化空气成分,建设宜居南县。

  ⑪可持续性影响。运行设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确保南县城区环境长期整洁卫生、质量达标。

  ⑫满意度。社会公众对县环卫中心工作的满意度95%以上。

  (六)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完成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城管局的要求开展了党建工作,经考核合格,完成率及合格率均为100%,绩效目标已达成。

  2、城区清扫保洁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深圳市华茂清洁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奇亚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一日三次普扫、全日保洁的清扫制度,每日定时定点,责任划分到人;完成了合同内城南、城北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及社区清扫保洁面积258.96万㎡,完成率100%,绩效目标已达成。

  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含垃圾清运转运焚烧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及时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清运、转运并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了无害化焚烧处理,共处理生活垃圾9.16万吨、转运车次11046次,餐厨垃圾183.3吨、转运车次259次,处理率100%,绩效目标已达成。

  4、设施维护完成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对全县21个压缩站维修203次,对全县34座公厕、城区垃圾桶和垃圾箱进行维修更换1100次;但据群众反映,城南、城北区域均存在垃圾桶、垃圾箱不能正常使用但未更换和维修的情况,维修和更换率未达100%,绩效目标未达成。

  5、考评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县环卫中心对服务外包的清扫保洁公司制定了考评办法,要求每月考评、每月通报。但查阅县环卫中心提供的考评通报资料发现:2023年,县环卫中心对服务外包的深圳市华茂清洁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奇亚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质量共考评通报20次,其中1-2月份、7-8月份均只考评通报了1次,未按规定每月考评通报,绩效目标未达成。

  6、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清扫清运未按考评办法要求完成,个别小街小巷存在清扫不彻底、有白色垃圾、污渍等现象,卫生质量达标率未达100%,绩效目标未达成;个别小街小巷垃圾桶、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已坏,不能正常使用,正常使用率未达100%,绩效目标未达成;县环卫中心未对2家外包公司的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规范率、考核合格率及奖罚到位率均未达100%,绩效目标未达成;安全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绩效目标已达成。

  7、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能按计划完成,但据群众反映个别小街小巷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果皮箱擦洗不及时的情况,绩效目标未达成。

  8、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完成非税收入1132.6万元,超过了1090万元的任务目标,绩效目标已达成。

  9、社会效益完成情况。有效提升了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改善了人居环境,绩效目标已达成;共解决了近500名人员的就业,且未发生环卫工人群体性事件或上访事件,绩效目标已达成。

  10、生态效益完成情况。2023年,县环卫中心通过增加清扫保洁频次,及时清运转运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通过洒水、喷雾降尘作业,有效缓解了道路扬尘,净化了空气成分,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使南县县城的天空变得更蓝、空气更洁净、环境更宜居,绩效目标已达成。

  11、可持续性影响完成情况。部分环卫设施严重老化,不能保障项目的可持续开展,绩效目标未达成。

  12、满意度调查情况。我们在南县县城的集市、商场发放环卫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12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为85%,低于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的目标,绩效目标未达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及管理、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部门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正)。

  2、《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3、《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48号)。

  4、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绩效目标表、内部控制制度、年度计划、部门职责、单位自评报告等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以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为原则,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有效性。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的效果,确保合理、准确地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实际绩效。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围绕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管理落实、实际效果进行,确保评价结果能够清晰反映部门整体的实施产出、实施效益之间的内涵关系。

  (四)评定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评定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

  1、评价评分。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方法,对定性评价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评价指标采用量化打分,评价综合得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差四个等级,根据评分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档次。具体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48号),我公司按照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组织实施。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由注册会计师1人、中级会计师4人组成。二是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明确了评价方法、评价内容、评分标准、时间安排等内容。三是结合单位特点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四是设计了问卷调查表。

  2、现场评价。一是面谈问询。与被评价单位主要人员进行会面交谈,全面了解县环卫中心的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等内容。二是账目核查。对县环卫中心2023年度的财务凭证、明细账进行核查,关注预算支出的合法、合规性。三是现场抽盘。抽取县环卫中心一定比例的固定资产,查看其实物资产保存情况、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四是问卷调查。根据设定的问卷调查,对县环卫中心履行职责情况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五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编制《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并由县环卫中心确认并签字、盖章。

  3、报告形成。一是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 ,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总结。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要求,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论。

  根据2023年度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我们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对县环卫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综合评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82分,评价等级为“良”。分项目指标评分详见下表: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单位:分)

项目

分值分布

评价得分

投入

15

13

过程

25

17

产出

30

24

效益

30

28

合计

100

82

  (二)指标分析。

  县环卫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的指标,其中投入指标15分、过程指标25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30分。各指标得分情况如下:

  1、投入指标:项目总分15分。因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不完整,且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细化、可衡量,扣2分;本项得分13分。

  2、过程指标:项目总分25分。预算调整率22.22%,超过20%,扣2分;结转结余变动率283.54%>5%,扣1分;政府采购存在拆分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部分为事后补办、个别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政府采购实际未执行,扣2分;部分支出附件资料不齐,会计核算欠准确,制度建设欠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招投标管理执行不到位,扣1分;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等,扣2分;本项目得分17分。

  3、产出指标:项目总分30分。因城南、城北区域均存在垃圾桶不能正常使用但未及时更换和维修的情况,扣1分;县环卫中心2023年1-2月份、7-8月份对2个外包公司均只进行了1次考核通报,扣1分;存在清运不及时,果皮箱擦洗不及时的情况,扣1分;个别小街小巷存在清扫不彻底、有白色垃圾、污渍等现象,扣1分;个别小街小巷垃圾桶不能正常使用,扣1分;县环卫中心未对2家外包公司的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规范率、考核合格率及奖罚到位率均未达100%,扣1分;本项目得分24分。

  4、效益指标:项目总分30分。因群众对环卫工作满意度为85%,扣1分;部分环卫设施老化,不能保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扣1分;本项目得分28分。

  四、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一)城区卫生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为确保城区主次干道日常清扫保洁,做到道路无果皮、纸屑、树叶等;垃圾桶周围无垃圾杂物;人行道、边沟墙角整洁;县环卫中心严格落实一日三次普扫、全日保洁的清扫制度,每日定时定点,责任划分到人,背街小巷和市场、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状况有大的改观。为切实达到国家级卫生县城的要求,对于老城区等不便投放垃圾容器的地点采取定时上门摇铃收集方式,对这些区域责成保洁公司采购4台小型清洗车,配备专业作业人员,配合清扫保洁人员,循环进行冲洗保洁,做到了这些区域的路面见底色,很好地保证了这些区域的清洁卫生。特别是工业园区,历经多次的迎检迎宾任务,采取加班加点,聘请临时人员,很好地保证了园区的卫生质量,并得到了县级和园区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确保了全县生活垃圾及时出村出县、无害化处理。

  县环卫中心生产车队垃圾收运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的“三定”办法,确保车走地净,保证了垃圾收集的日产日清。2023年,共转运城乡生活垃圾9.16万吨,转运车次11046次,转运至益阳市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转运餐厨垃圾183.3吨,转运车次259次,运送至益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清运率、转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生活垃圾的及时收集清运转运,使全县卫生质量明显提升、人居环境大大改观,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有效助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是通过县环卫中心一系列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全县卫生质量大幅提升,南县城市、农村变得越来越整洁干净,不仅为当地居民打造了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了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同时由于人居环境的改善,还能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者来南投资和带动南县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乡村振兴。二是县环卫中心项目的实施,为当地居民特别是老残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据统计,两家外包公司目前聘用环卫工人326人、县环卫中心自营项目聘用环卫工人160人,共解决了近500人的就业问题,其中县环卫中心聘用的环卫工人中超8成为老残人员,为老残人员提供了生活保障。三是有效提升了市民的环保意识。县环卫中心通过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标识、设置垃圾分类咨询点等方式加大了垃圾分类宣传,市民环保意识明显提升。调查显示有七成的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实施,市民环保意识得到不断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欠明确。

  县环卫中心填报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不够规范、不够完整,且根据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细化、可衡量,不能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制度建设欠完善。

  经查看县环卫中心提供的内控制度发现,单位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建立投诉受理台账等。

  (三)预算编制欠精准,预算调整幅度偏大。

  2023年,县环卫中心年初预算收入3426.96万元,预算调整978.75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4405.71万元,预算调整金额占总预算金额的22.22%,调整幅度偏大。

  (四)资金管理不到位。

  1、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如2023年6月29日0047#凭证,付办公楼维修费23175元,列入了城市维护费,后未附工程验收资料。督查组、收费组、后勤组共6辆车全年的燃油费、通行费、保险等费用未在单位公用经费中支出,占用了项目资金。

  2、燃油费支出数额偏大,还存在一定的压缩空间。据统计,2023年县环卫中心燃油费支出439万元,加上燃油公司的返利25万元,全年消耗燃油464万元。全中心共有车辆67台,每台车年燃油费近7万元,用油量过大,还存在一定的压缩空间。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一是多报出差补助,涉及金额880元。2023年11月68#凭证,夏某某等人报销2023年11月8日至10日南县至益阳差旅费,单位已派车,但报销了市内交通费240元。2023年5月62#凭证,孟某某报南县至益阳参加市创文活动4天差旅费,单位已派车,报销市内交通费320元。陈某等4人出差沅江,出差申请单填制日期为5月9日,出差日期为5月8日,审批日期逻辑错误,单位已派车,报销市内交通费320元。2023年4月27日周某等4人出差长沙,已派车,报销市内交通费320元。二是将车辆交通费纳入了差旅费报销范围。上述差旅费报销中,均将车辆高速通行费纳入了差旅费报销范围,而这些费用应纳入公务用车费范围。

  (五)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1、存在拆分采购规避招投标的行为。根据县环卫中心提供的政府采购台账统计,2023年,县环卫中心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销售分公司全年采购合同总金额为495万元,达到了招标的条件,但该单位采取的是分21批次、金额在5万元至30万元之间在电子卖场直购方式采购,为拆分采购规避招投标的行为。

  2、存在拆分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如与南县浪拔湖骏驰汽车维修中心签订的汽车底盘机械维修服务合同,全年合同总金额39.4万元;与南县南洲蔡师傅汽车修理店签订的承接各种车辆钣金焊接修复业务合同,全年合同金额39.51万元;与南县南洲南站工具店签订的劳务机电维修合同,全年合同金额41.46万元;与南县南洲顺驭汽修厂签订的汽车底盘维修服务合同,全年合同金额52.1万元;与南县南洲志强汽车电器销售部签订的汽车电器电瓶维修以及电路检修合同,全年合同金额40.1万元;与长沙市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冠远3方勾臂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台)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2.4万元;与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中联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2万元;上述采购均达到了政府采购的限额(货物或服务30万元以上的采购均需采取政府采购方式),但县环卫中心均采取的是分批次在电子卖场直购。

  3、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如2023年9月11日0031#凭证付退休职工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提货卡43500元,未开展电子卖场采购。

  4、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经查已履行的政府采购行为,绝大部分是在购买的服务和货物发生后在电子卖场补办的手续且未履行必要的验收手续(未附经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位盖章的验收单)。

  (六)财务管理不到位。

  1、账务处理不准确。如2023年9月13日0002—0007#凭证,付燃油费30万元,未入库存物品科目核算,而是直接入管理费用。且燃油费采购均采用公务卡刷卡支付,按公务卡管理规定,公务卡一般支付为2万元以下的零星支付,而每笔燃油费采购刷卡支付记录均超过了2万元。

  2、费用报销附件资料不齐或不符。如2023年9月15日0014#凭证,付湖南奇亚物业管理公司南县分公司服务外包费48.9万元,未附合同、验收或考核资料。2023年9月1日0016#凭证,预存电费40000元,资金使用审批表金额为4000元,两者金额不符。

  (七)对外包公司的监管不到位。

  一是未对2家外包公司(保洁公司)的人员安排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规范率、考核合格率及奖罚到位率均未达100%。按合同要求深圳市华茂清洁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奇亚环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应配备人员176人、167人,而实际分别只配备167人、159人,且2024年签订的合同2家公司均增加了服务区域,但该2家公司仍未增配人员,难以保证清扫保洁的质量。二是对2家外包公司未按要求执行每月考评每月通报。2023年1-2月份、7-8月份县环卫中心对2个外公司均只进行了1次考评通报。

  六、相关建议

  (一)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建议县环卫中心在今后的预算管理中要强化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在申报部门预算资金时要规范、完整填报绩效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制定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用以准确全面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

  建议县环卫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对单位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完善的制度对照最新的政策要求进行完善,对缺失的制度如投诉受理制度等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建立,确保内部管理规范、有据可依。

  (三)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建议县环卫中心在往后的预算编制中要加大预算编制的前期调研力度,广泛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客观地编制单位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建议县环卫中心严格按财政下发的预算指标文要求使用预算资金,专款专用,今后严禁再次出现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现象。资金支出特别是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公对公支付的规定,2万元以下的零星小额支付可用个人公务卡支付,应附公务卡支出凭证。树立节约意识,严格控制燃油费支出,购买燃油费时账务处理应列入库存物品,实际使用后转入费用,转入费用时需附燃油公司提供的加油记录,确保燃油费使用的真实性。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管理,严格按差旅费相关制度报销费用,对多报销的差旅费建议收回。

  (五)严格执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

  建议县环卫中心今后的采购中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严禁再次出现拆分采购规避招投标、拆分采购规避政府采购、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先购买后补办采购程序等违规行为的出现,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加强财务管理。

  针对财务处理不准确的问题,建议县环卫中心今后对大批量购入燃油、垃圾桶等货物时先做库存物品处理,这些物资领用后再转入费用。针对附件资料不齐的问题,建议县环卫中心逐一清理并补齐。

  (七)加大对外包公司的管理力度。

  针对外包公司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建议县环卫中心要求外包公司按要求补足,并将人员配备情况纳入对外包公司的考核考评范围,以确保服务质量。针对未按规定对外包公司执行每月考核通报的问题,建议县环卫中心今后严格按考评办法要求加强对外包公司的管理。

  附件:2023年度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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