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责及环卫保洁运行监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为县城管执法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组、后勤组、督查组、收费组、清扫组、公厕管理组、市容监察组、清运组、乡镇压缩站、廉租房与食堂管理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没有二级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42.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4.29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专项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68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9.86万元,占92.86%;其他收入334.61万元,占7.14%。
2021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89.63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64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93万元,占20.39%;项目支出3697.44万元,占79.61%;
2021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04.3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49.8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68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维修维护拨款与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9.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6%。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49.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8万元,占0.23%;城乡社区(类)支出4336.87万元,占99.7%;其他(类)支出3万元,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49.86万元,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细化到本单位,无法分析预算完成情况。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3.41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873.4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3.26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抚恤金 、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和实际支出均没有安排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安排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安排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相关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无接待支出。本单位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 个、接待人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18万元,用于开展环卫工人业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环卫基本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编制,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开展并已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开。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编制,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开展并已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编制,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开展并已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