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主要职责如下:
主要负责对6个广场及宝塔湖、两渠的卫生、秩序及基础设施综合维护管理;负责城区“牛皮癣”小广告社会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南洲广场管理办公室、南华广场办公室、兴盛广场办公室、穗丰广场办公室、宝塔湖游园及两渠绿化带管理办公室、幸福港湾、鸿雁湖管理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9.5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05万元,增长9.12%。主要因新增宝塔湖延伸广场及增加广场保洁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5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15万元,占88.36%;其他收入41.38万元,占11.64%。
2021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8.06万元,增长8.57%,主要是因为因新增宝塔湖延伸广场及增加广场保洁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5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5万元,占56.67%;项目支出155.78万元,占43.33%;
2021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4.18万元,增长10.51%,主要是因为因新增宝塔湖延伸广场及增加广场保洁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4.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7万元,增长8.19%。主要原因是因新增宝塔湖延伸广场及增加广场保洁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8%。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万元,增长8.19%,因新增宝塔湖延伸广场及增加广场保洁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61万元,占41.26%;城乡社区(类)支出184.54万元,占58.7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为支出决算为314.15万元,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预算,本单位未单独编制,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9.61万元, 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0.39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我单位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我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并严格执行。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我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并严格执行。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的绩效管理工作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进行。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的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编制,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并已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2021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