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路灯管理所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核定编制数16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主要负责南洲城区亮化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南县路灯管理所现有人员15人。其中:在职15人,退休2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路灯管理所设置3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维修组。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路灯管理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96.1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5.44万元,下降14.69%,主要因为一是减少了人员费用;二是维护维修费用推迟到下一年才结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86万元,占90.27%;其他收入48.30万元,占9.73%。
2022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79.43万元,下降13.80%,主要是因为一是减少了人员费用;二是维护维修费用推迟到下一年才结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0万元,占36.04%;项目支出315.52万元,占63.96%。
2022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84.44万元,下降14.62%,主要是因为一是减少了人员费用;二是维护维修费用推迟到下一年才结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47.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3.37万元,下降8.83%,主要是因为一是减少了人员费用;二是维护维修费用推迟到下一年才结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7.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补足运行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20万元,占0.04%;城乡社区支出(类)447.66万元,占99.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编制,没有具体的分项年初预算数,也无法计算预算完成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 完成预算的97.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执行比例,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支出决算15.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9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12.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13万元,上年基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是因为今年我单位购置了一台其他用车,上年没有发生此项支出(该笔车辆购置费用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列支)。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上年基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是因为今年我单位购置了一台其他用车,上年没有发生此项支出。(该笔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列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执行比例。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无变化,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上年基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上年基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7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12.67万元,我单位本年更新公务用车1辆,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2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次0人次。主要是未发生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路灯管理所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高空作业和巡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路灯管理所的绩效管理工作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进行。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南县路灯管理所的年初预算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编制,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并已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维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路灯管理所2022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