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专项资金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城市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和工程建设联合验收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三)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方面的建(构)筑物外立面与屋顶(不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公交候车亭、政务信息亭、邮政报刊亭等占用公共空间的临时建(构)筑物设置管理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间秩序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考核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指导、协调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五)负责县城区经营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和户外广告设置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六)负责县城区违建治理方面的城市查违控违拆违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县城区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联合巡查管理。
(七)负责县城区交通管理方面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城区设置在城市游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城市防洪排涝、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城市桥梁和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
(九)负责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县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负责在县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
2. 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 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流动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
4.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
5. 水利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
(十一)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大专项行动。
(十二)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城管执法局统一行使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远近统筹,上下联动,建立起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质量和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县城管执法局与县直有关部门分工,按《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二、人员情况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有人员236人。其中:在职191人,退休45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股室12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法制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中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中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中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中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4年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编制,纳入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南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二级单位)、南县路灯管理所(二级单位)、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额1462.0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462.04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1462.04万元,占比100 %。
2024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395.03万元,下降48.83%,主要是因为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46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56万元,占44.84%;项目支出806.48万元,占55.16%。
2024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395.03万元,下降48.83%,主要是因为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情况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支出部门预算1462.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1.08万元,占62.32%;商品服务支出542.80万元(基本支出142.8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占37.13%;对个人家庭的补助8.15万元,占0.56%。(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分项合计与支出部门预算总数有尾数差。)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2.04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1462.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2.0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97.0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65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1462.04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355.73万元,占比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8万元,占比4%;住房保障支出42.43万元,占比3%。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2.0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95.03万元,下降48.83%,主要是因为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355.73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2.43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55.7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244.60万元,下降56.56%。主要原因是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00万元,新增项目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7.0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64.05万元,下降52.87%。主要原因是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7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3.11万元,下降65.88%。主要原因是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2.4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7.5万元,下降52.82%。主要原因是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5.56万元,(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合计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有尾数差。),其中:
人员经费512.75万元,占基本支出78.22%,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737.25万元,下降77.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2.80万元,占基本支出21.78%,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9.26万元,下降11.88%。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包括: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3、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专项资金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806.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城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法律服务及培训工作经费、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经费、城区绿化维护费、路灯电费、路灯维护费、城区广场、游园保洁经费和城区广场、游园及两渠管护经费。
其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专项406.48万元,主要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的费用。城区拆违控违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违法建设拆除劳务费、加班误餐费、购买警戒线费用、拆违工程预算编制费用、差旅费用、协调联动、违法建设拆除赔偿等方面;法律服务及培训工作经费6.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费、法制宣传广告费、执法纠纷行政上诉及赔偿费、购买资料费、业务培训差旅费、庭审差旅费、专家授课费等方面;城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9.6万元,主要用于广告宣传费、拆除违规广告牌费用、治理乱涂乱贴、整治行动职工加班误餐和一些其他费用等方面。城区绿化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城区的绿化,路灯电费220万元,用于城区的电费交纳。路灯维护费16万元,负责维修维护城区的用电设备。城区广场、游园保洁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广场卫生清洁。城区广场、游园及两渠管护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区广场各设施维护与安全。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8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9.26万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南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改为独立预算单位。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已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1462.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的一级项目9个,部门已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806.4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