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度项目绩效及2025年度整体绩效目标申报
发布时间:2025-03-19 10:51
信息来源: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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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年度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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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名称 | 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应交税费 | |||||
项目分类 | 申报属性 | ||||||
资金用途 | 主管部门 | ||||||
项目开始日期 | 项目完成日期 | ||||||
基本情况 | |||||||
项目立项必要性 | |||||||
保障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 |||||||
项目实施计划 | |||||||
组织实施单位 | |||||||
监督管理单位 | |||||||
项目实施单位 | |||||||
政策依据 | |||||||
其他依据 | |||||||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
年度绩效目标 | 收取国有资产出租收入55万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目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值内容 | 备注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国有资产出租应交税费经费 | ≤ | 9.9 | 万元 | 考察国有资产出租税费缴纳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门面数量 | = | 9 | 间数 | 考察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任务完成数 | |
质量指标 | 以合理的市场价出租 | 定性 | 保障 | 无 | 考察国有资产出租的可利用价值 | ||
时效指标 | 按时交纳税费 | = | 1 | 年 | 交纳房产税及其他相关税金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出租闲置房屋,减少国有资产闲置率 | = | 100 | % | 考察国有资产出租房屋数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承租人租金合理、门面闲置率低 | 定性 | 保障 | 无 | 考察国有资产出租的满意度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税务局对我单位税费缴纳及时、足额的满意度 | = | 100 | % | 考察税费缴纳的及时、足额 |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5年度) | |||||||||
蓝色,黄色,绿色的行为表头行请不要修改,灰色数据如果不为空不可修改,黄色表头下为必填数据如若修改请不要修改为空数据,绿色表头选填,添加数据行建议复制上一行并且按要求合并单元格否则会造成系统错误!!! | |||||||||
部门(单位)职责 | 年度履职目标 | ||||||||
部门单位名称 |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部门(单位)职责 | "(一)、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和中期计划;拟定城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申报改造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和维护维修等后续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县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和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发布,公共租赁房对象档案建立、管理和查阅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金的收取、存储、使用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产籍管理。 (八)、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县行政区域内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九)、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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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一)、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和中期计划;拟定城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申报改造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和维护维修等后续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县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和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发布,公共租赁房对象档案建立、管理和查阅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金的收取、存储、使用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产籍管理。 (八)、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县行政区域内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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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解释 | 评/扣分标准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性住房的维修面积及入住户数、老旧小区改造的完成小区数 | ≥ | 90 | % | 完成目标的数量占你计划数量的占比 | 依据维修完成率、入住率及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率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及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入住资格是否合格 | ≥ | 90 | % | 维修、老旧小区改造是否保质保量;申请入住保障性住房是否合规 | 根据第三方检验机构评估是否合格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维修、申请保障性住房入住、老旧小区改造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定性 | 及时率 | 考察维修、申请保障性住房入住、老旧小区改造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根据维修、申请保障性住房入住、老旧小区改造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保值增值 | 定性 | 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人民财产得到保障,并且保值增值 | 考察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保值增值 | 根据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保值增值评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一部分就业,带动建筑行业,最大程度保证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建设,维持社会稳定 | 定性 | 维修创造岗位带动就业,维持房屋安全可以居住,维持社会稳定 | 考察解决一部分就业,带动建筑行业,最大程度保证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建设,维持社会稳定 | 根据解决一部分就业,带动建筑行业,最大程度保证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建设,维持社会稳定评分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居有定所,改善住房环境,社会稳定 | 定性 | 保障无房居民的最低居住需求,改善老旧小区住房环境,维持社会稳定 | 考察是否做到保障居有定所,改善住房环境,社会稳定 | 根据保障居有定所,改善住房环境,社会稳定程度评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低收入家庭居住需求满意度及老旧小区居民的满意度 | ≥ | 90 | % | 保障及改善居民的住房需求 | 根据居民满意度评分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保障性住房及老旧小区改造成本 | ≥ | 1500 | 万元 | 老旧小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工程支出 |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审定价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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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