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三)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安排利用国外贷款的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协调安排国家和省发改委拨款的建设项目,并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
(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县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本县建设项目、重大政府采购招投标事项核准。负责招投标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评标专家。
(五)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
(六)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革投资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报批需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七)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第三产业发展动态,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负责工业园区的协调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扩容等报批工作。研究分析市场状况,实施国家和省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体育、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落实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的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建议和措施。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承办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装备技术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依法组织全县工农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部分行政成本费用的调研分析工作,分析、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十三)依照管价权限,制定研究县管部分的服务价格和商品价格。负责管理全县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处理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矛盾。承担全县范围内的价格认定、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十四)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六)管理全县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设置14个内设机构,6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综合计划股、基建项目股、社会发展股、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股、价格管理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粮食调控与物资储备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粮食产业发展股、评估督导股。
二级机构分别是: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县价格认证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站(县军粮供应站)、县粮食执法大队、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86.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05.97万元,增长25.55%,主要是因为
2023年新增粮油千亿产业工程、粮食企业管理站预备资金、产粮大县奖励、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导致总体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68.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4.33万元,占90.50%;其他收入234.47万元,占9.5%。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513.22万元,增长26.24%,主要是因为2023年新增粮油千亿产业工程、粮食企业管理站预备资金、产粮大县奖励、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75.3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58万元,占38.08%;项目支出1532.80万元,占61.92%。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512.75万元,增长26.13%,主要是因为2023年新增粮油千亿产业工程、粮食企业管理站预备资金、产粮大县奖励、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234.3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62.4万元,增长51.80%,主要是因为2023年新增粮油千亿产业工程、粮食企业管理站预备资金、产粮大县奖励等专项资金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3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2.4万元,增长51.8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粮油千亿产业工程、粮食企业管理站预备资金、产粮大县奖励等专项资金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34.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78.52万元,占61.70%;科学技术支出(类)5.51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57万元,占3.74%;卫生健康支出(类)34.21万元,占1.53%;节能环保支出(类)182.47万元,占8.17%;城乡社区支出(类)41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类)47.23万元,占2.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461.83万元,占20.66%。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6.4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级真抓实干奖励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先进个人奖励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57.26万元,支出决算为56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2023年增人增资结算、2022年三等功奖励、因机构改革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对应人员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粮食系统资金、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3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监测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5.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粮食企业管理站预备资金、2023年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咨询服务费、2023年增人增资结算、2023年粮食系统春节慰问特困企业特困职工资金、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企业培育奖)、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2023年度待遇补助资金、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奖励资金、建立专班工作经费等。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特色产业奖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稻虾产业促进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引进人才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维稳专项经费。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2022年度待遇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15.27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财政拨付到社会保险中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69万元,支出决算为5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8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拨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2年度退休人员补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3年春节慰问涉军单位企业下岗志愿兵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因机构改革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对应人员经费、“八一”慰问活动经费、2023年增人增资结算等。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0.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因机构改革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对应人员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防止污染(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 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因机构改革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对应本级专项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4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人增资结算、因机构改革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对应人员经费。
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3年军粮供应费用补助资金。
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1.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3年粮油千亿产业工程专项资金、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保障粮食安全相关经费等。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合计与基本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49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 完成预算的78.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公务租车费,决算数列支其他交通费用科目。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49万元,支出决算8.28万元, 完成预算的78.9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1.11万元,增长15.48%,主要是因为2023年因机构改革,新增单位职能,公务接待范围及次数增多,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仍然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8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8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48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0个、接待人次14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省市发改委工作指导、物价监督管理检查、粮食业务调研、项目现场督导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77万元。下降24.1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96万元,用于开展事业人员学习、业务系统操作培训、物价监督管理学习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55人,内容为事业人员年度培训、业务系统操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年度整体支出2468.80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5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类):是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推广服务等方面的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政府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所进行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