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2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根据财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
南县自然资源局是隶属于南县人民政府的一级预算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调查确权监测股、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建设项目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地环测绘管理股、行政执法股11个股室。
本局下设南县自然资源事务修复中心、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南县自然资源档案信息中心、南县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南县规划建设事务中心,6个二级机构。
人员及公务用车情况。截止2024年底,本局实有人数128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85人,经费自理人员25人;公务用车0辆。
2、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全县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收入合计43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1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65.8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396.01万元。2024年支出合计439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89万元,项目支出2138.39万元。2024年本局结转结余资金0.0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年度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任务,加强班子建设,奋力打造主业工作新格局,重点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素保障、耕地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及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工作,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水平,为我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和服务。
2、年度主要绩效指标
(1)制定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
(2)进行耕地恢复3000亩;
(3)用地报批800亩;
(4)法律法规宣传6次;
(5)违法建设巡查每月不少于10次,确保无新增违法建设;
(6)矿产资源、地灾防治、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巡查;
(7)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8)完成用地预审和土地报批资料中的地籍权属审核及提供地类数据图表;
(9) 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百日行动”。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内容 |
预算支出 |
实际支出 |
差额(实际-预算) |
1 |
因公出国费 |
0.00 |
0.00 |
0.00 |
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00 |
3 |
公务接待费 |
8.00 |
5.39 |
-2.61 |
合计 |
8.00 |
5.39 |
-2.61 |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2024年支出合计439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9.79万元,公用经费421.1万元),项目支出2138.39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综合事务专项35万元;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工作专项20万元;地保护工作专项50万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专项26万元;基础管理工作专项36万元;空间规划工作专项10万元;矿产地环测绘管理工作专项10万元;所有者权益和土地开发利用专项50万元;执法工作专项35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本局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及管理、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本局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按照《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5〕25号)文件要求,本局按照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本局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资料收集。(1)核实数据。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2)查阅资料。查阅2024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问卷调查。对本局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材料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结论及主要绩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实际工作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自评97分,评价等级“优”(详见附件3: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本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为:
(一)国土空间格局基本确立。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顺利通过省政府批准,数据库率先通过省级质检;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8个省级示范村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已完成市、县审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正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正在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南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已完成县级审查和省级备案。制定农村村民建房标准图集,健全村民建房审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管控,在白吟浪村、疏河沿线开展乡村风貌管控先行先试,打造湖区乡村新风貌。
(二)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2024年南县自领恢复耕地任务3000亩已全部完成,同时统筹项目建设恢复约2000亩,截至目前已通过日常变更平台省级审核流入耕地4004亩(含项目类流入1220亩),省级综合监测1至9月份流出耕地843.98亩,净增加1940.02亩。永久基本农田流入2800亩,补齐缺口任务964.78亩,净增加1835.22亩。
(三)“双非”“双零”整治成效明显。南县将“双非”“双零”持续纳入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加强调度督导,深化“百日攻坚”,推进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坚决遏制新增,去除清空存量。截至目前,耕地“两非”问题2023年回头看整改率100%、2024年涉自然资源任务整改率100%。国家督察问题整改率按宗数计算为94.28%,部卫片整改率按耕地面积计算为95%,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整改率按面积计算已超过95%(含三大垸),其中三大垸违法用地问题已按省厅统一部署安排立案查处到位,纳入持续整改,各项任务整改率均排名靠前。
(四)规划和用地要素保障有力。精准制定《南县国有建设用地批供储计划》《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内节约集约用地利用处置方案》,建立土地供应评审工作及要素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四级规划例会、供地例会审查审批,共计召开大规划例会7期、小规划例会17期、专家评审会17次、供地例会22次,对所有项目应报尽报、应批尽批,保障了年度项目用地需求。截止目前,2024年度共计规划保障28个大项目、约40个小项目;计划批地800亩,已批回307亩;计划供地800亩,已供应447.49亩。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10.66%,存量闲置土地处置率为26.88%。
(五)审批登记服务提质增效。制定《南县县城规划区老旧片区和危房提质改造实施方案》,建立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机制,完善农转用地类核实、规划出图、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提速举措;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百日行动”,共计受理办证申请296户,其中已颁证185本、正在办理的111本,做到了应办尽办;解决存量违法建筑整栋统一办证限制,采取依户申请,整栋确权、按户均摊、确权不确地的方式,实行分层分户灵活办证;积极推进县城老旧小区办证工作,有效保障村(居)民建房、办证及设施农用地需求。
(六)财源建设成果来之不易。土地出让收入达2.41亿元,指标交易实现财政收入1.33亿元。现节余耕地数量指标2124.78亩,水田指标18973.59亩,粮食产能575.99万公斤,指标储备充实。
四、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坚持“四量并举”,耕地保有量稳固在93.11万亩以上;科学统筹恢复耕地约5000亩,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2800亩,耕地“双非”“双零”整治成效明显,率先在全省实施“三长联动”效果“一石三鸟”。
(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顺利通过省政府批准,数据库建设率先通过省级质检,专项规划稳步推进。
(三) 8个省级示范村村庄规划质量进一步优化提升,制定湖区村民建房标准图集,加强开展乡村风貌管控,强化规划管控法定作用成效。
(四)将不动产登记系统推广延伸至全县所有乡镇被全市推介;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五、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加大。南县耕地数量多,永农占比高,后备资源少,政策要求严,保护压力大。
(二)土地节约高效利用率不高。房地产市场低迷,能落地项目少,存量土地处置难。
(三)规划管控执行有差距。巡查监管责任未压实,早发现、早制止不及时,耕地“ 两非”问题仍时有新增。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培训学习。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预算绩效指标的具体性和适用性进行研究学习,加强业务人员绩效管理参与意识,避免绩效管理流于形式。
(二)进一步细化预算指标。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三)加大绩效评价运用力度。根据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有的放矢加强问题整改,更加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程 (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产出 (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
质量 达标率 (8分) |
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9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果 (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
总 分 |
|
|
9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