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 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构成:2024年总收入5777.9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557.53万元,占比96.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8万元,占比0.92%;其他收入167.08万元,占比2.89%。
支出构成:总支出5781.7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849.94万元(人员经费3197.45万元,占比83.05%;公用经费652.50万元,占比16.95%。),占比66.59%;项目支出1931.76万元,占比33.41%。
2. 收支平衡分析
全年收支总体平衡,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无违规挪用现象,整体评分93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三公经费控制
我单位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从而有效地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1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100元。较比2023年,减少了32300元,下降了65.38%。
2、绩效目标设定: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加强交通安全建设,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提高县内交通出行便捷率;提升行业管理能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目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2024年度旅游、资源、产业路建设计划目标任务1.821公里,撤乡并村便捷连通路14.186公里,计划外5.955公里,共计21.962公里,超额完成任务并通过专班验收;圆满完成2024年度办理行政许可525件(经营许可证49件,车辆许可证206件,从业资格证22件,各类换证164件,各类证件注销84件),行政确认856 件(各类证件年审),行政处罚216件,其他行政权力18 件(维修备案),所有行政许可均按时办结,评议率达100%,满意率达100%。顺利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检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成效,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导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2025年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评价指标。
2. 组织实施:收集资料:项目验收报告、资金台账、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实地核查:抽查项目施工现场,访谈相关人员。
3. 分析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进行量化评分; 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1. 成本控制:科学运用政策引导、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手段,结合区域特色和行业趋势,持续推进降本增效。
2. 预算节约:通过优化流程,节约资金。
(二)效率性分析
大大提高了我县交通建设现状和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了辖区群众日常出行体验;2024年,我单位积极推动办事流程优化再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政务服务质效提升;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交通服务事项的政策调整和业务变化,切实做到政务公开。
(三)效益性分析
以“目标导向、数据支撑、闭环管理”为核心,细化量化指标、加强动态监控、深化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从“重投入”向“重效益”转型。
四、存在的问题
1. 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2. 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及时,无法及时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五、有关建议
1.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减少预算调整频次;
2. 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将“群众满意度”“服务响应时间”等纳入量化考核。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7日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程 (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1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1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3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1.5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0.8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1.5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0.5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产出 (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
质量 达标率 (8分) |
7.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9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果 (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
总 分 |
|
|
9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