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社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供销社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社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六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综治安全股、合作指导股、社有资产运营指导中心。全社现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 75人,遗属及建国初期人员7人。
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道,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问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收入预算: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793.26万元,其中:供销社部门预算收入中没有非税收入项目,全部来源于预算内拨款,预算收入完成率100%。
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9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5万元,项目支出83.76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总目标: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确保综合改革及综治维稳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预决算公开:2022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社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们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供销社机关资产管理使用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单位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三公”经费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联审会签制度,加强对资金、物资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内部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社综合改革及综治维稳等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销工作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圆满完成省市部署的综合改革任务,报县绩考办工作任务提前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任务按质按量落实到位。
1、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全系统预计实现商品购进总额36.8亿元,同比增长8.2%;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3.3亿元,同比增长8.5%;实现汇总利润2100万元,同比增长7.9%。其中连锁销售额6.9亿元、电子商务销售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8%、8.3%,农产品市场交易额19亿元,同比增长8.7%。
2、刘湘凌主任调研我县“两个到户”工作。5月18日,省供销社主任刘湘凌来到南县专题调研“两个到户”工作,刘湘凌亲自到县社机关慰问县社工作人员,并深入农资仓库,走进田间地头,详细询问了解联结农户和服务农户情况,充分肯定我县供销社“两个到户”工作。
3、数字供销助推稻虾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2年,县社通过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立足稻虾产业,实施联结到户、服务到户“两个到户”工作举措,搭建县乡村“三级贯通”的供销服务体系,成立线上供销县级运营中心,推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联结农户3.6万户,服务社员8万人,建成南县稻虾数字化供销服务平台;供销社以“两个到户”为路径服务全县62万亩稻虾种养,通过优化农资服务、强化培训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托管服务,逐步将供销社打造成服务稻虾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通过对接全国供销网络、培育电商企业、着力精深加工、促进农旅融合,推动稻虾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年产稻虾米原粮32万吨,小龙虾11万吨,稻虾田亩平收入6000元,纯收入是常规水稻种植的3倍,实现全县稻虾综合产值155亿元,生动践行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的指示精神。
4、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农资供应服务。县惠农服务公司承担全县75%的肥料等农资淡储和配送任务,每年淡储化肥1万多吨,配送肥料4万多吨,为全县4万多农户提供农资供货上门服务。今年春耕备耕提前淡储化肥1万多吨,确保了今年春耕用肥需求。二是技术培训服务。各社属企业通过举办稻虾种养技能培训班,帮助种养户和贫困户掌握种养技术,实现增产增收。晴河财富联社今年举办稻虾种养培训160期,帮助5.7万农民掌握稻虾种养技术。三是托管服务。县社系统今年签订托管合同28万亩,联结全县12个乡镇132个村4万多户,县社专业的服务公司大量使用无人机,开展农田观测和施肥施药,既提升了农情观测的准确性,又提高了施肥施药的精准度,还降低了人工成本。
5、综治维稳富有成效。今年是二十大召开之年,县社党组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县社的头等大事来抓,全年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非正常上访事件。一是在春节期间筹措50多万元对系统特困职工进行了慰问,妥善处置了遗留问题。二是组织民调学习,指导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接听各级民调电话。三是军转干部稳控到位,没有出现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矛盾问题全部化解在单位内部。
6、切实抓好其他中心工作。一是按质按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和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任务;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控制机关非生产性开支;三是安排年轻干部赴班嘴村开展乡村振兴专职工作;四是常态化慰问社区和对口帮扶村的贫困户、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等为民办实事工作;五是全面整改县委巡查指出问题,干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
四、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主要表现在:
一是改革认识不高。个别乡镇和部门对综合改革的认识仍然不够清晰,第一轮改革历时五年,仍不知道供销综合改革是一回什么事,更不知道改什么、怎么改,认识模糊。有的人甚至认为这样的改革是搞形式,原有单位换个名,基层组织挂个牌,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实质性地改变。
二是服务能力不强。综合改革建立起来的新供销基层服务网络和惠农服务体系受体制、资金、人才等方面因素影响,服务能力不强,全系统盈利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企业不多,缺少有实力的龙头企业。
三是工作经费不足。供销社没有收入来源,上级下达任务和中心工作多,但没有配套工作经费,可申报项目也不多,县财政拨付的工作经费仅供县社机关保持正常运营,投入到基层供销组织建设、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和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经费非常有限,严重影响供销社服务能力。
四是队伍结构不优。因供销系统改革和濒临退休的老同志较多,供销系统队伍老化、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术层次不高、结构不够合理等人才队伍结构问题突出,能熟练开展业务工作、技术服务和熟悉市场、精通经济的同志不多,导致业务水平不高,创新活力不足,直接影响供销体系的服务质量。
五、有关建议
请财政根据供销工作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驻村扶贫、社区共建及退休人员节日开支等常规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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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入 (20分) |
目标 设定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2.5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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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4.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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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4.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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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4.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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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执行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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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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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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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1.5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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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1.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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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3.5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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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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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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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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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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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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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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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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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履行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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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6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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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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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3.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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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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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