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5〕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中心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参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对2024年度县财政预算批复我中心的资金进行自查考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1、收入的构成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收入493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县财政)为1584.34万元,事业收入为3353.90万元。
2、支出的构成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支出4938.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01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5万元;资本性支出为3643.2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三公经费控制
我中心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日常支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行了“三公”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5.00元。较比2023年,减少了96.00元,缩减了12.45%。主要是2024年公务接待业务需求减少。
2、绩效目标设定:2024年实现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且30.00万以上的重点专项支出申报了绩效目标。其中干线公路日常养护200.00万元,已到位158.00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224.00万元,已到位190.00万元。县中心负责公路建设、维修方面的立项争资、招商引资、项目开发等工作,推动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中心工作协调发展。
3、目标完成情况:按国省道标准管养的干线公路优良路率达到94.78%、农村公路县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达到94.71%,绿化率达到98%。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39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24万元,专项支出424.00万元。
1.基本支出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83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1万元。(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基本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2.专项支出说明
①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经费200.00万元,到位158.00万元。
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经费224.00万元,到位190.00万元。
根据我中心各项收入来源和县财政对预算单位的要求及统一支出标准,确定2024年收支计划。以开源节流,争资立项,遵守增收节支、量入为出为原则,确保全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心以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目标,通过强化公路日常养护、加快民生工程的建设步伐,加快灾损公路抢通保通,确保了管养公路的安全畅通。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及财务人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4年,南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很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切实做好了厉行节约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和比例,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我中心坚持把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夯实农村公路建养、强化安全生产作为服务民生和发展县域经济的主抓手,把为民办实事落实到行动中。
(一)加强项目建设。
一是推进危桥改造项目建设。我中心积极向省汇报,与市衔接,完善资料,共计完成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20座;二是持续推进安防工程建设。完成2024年普通国省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8.3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8.4公里。消除了安全隐患,方便了沿线群众出行和农产品的运输,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新路径。
(二)科学实施养护。
我中心共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里程1608公里,桥梁213处。聚焦民生实事和重点项目,按照“十无”的日常养护目标,国省干线列养率达到100%,确保了国省道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对乡(镇)、村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县、乡、村道经常养护率分别达到了100%、85%、71%。全面提升了我县农村公路品质,这些项目是改善民生、服务民生、造福群众的重要举措,为广大群众铺就了一条条安全路、致富路、幸福路。
(三)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实施顽瘴痼疾整治。我中心完成了24条县道764处安全隐患整治五小工程和安全隐患整治护栏设置及修复工程,集中整治了市顽瘴痼疾办下达的国省干线13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化解防范风险。2024年1月、2月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全力做好抗冻保畅工作,投入人工865人次,机械车辆412台次、洒融雪剂260吨,投入资金120万元,保障了我县群众春运期间平安出行;三是完成了南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8.4公里、国省道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8.3公里。为我县人民群众出行铺就“放心路”、架起“安全桥”、筑起 “安全屏障”。
四、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虽然在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发现不少问题,比如自身监督管理制度还有待健全,某些方面制度执行还不严格;具体资金如何使用,有没有按计划进行,还有资金的不足、人员的不足、专业知识的不足等等。这些都制约着我单位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此希望能增加财政资金的安排以及业务人员培训安排。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保证国有资金使用有序到位,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有关建议
(一)严格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预算责任意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专项资金责任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与各岗位是否履职尽责相结合,将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作为对各岗位人员工作考核评价的依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1、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南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程 (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产出 (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
质量 达标率 (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果 (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
总 分 |
|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