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林业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0 14:42 信息来源:南县林业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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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和执行有关林业和草原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指导并监督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地流转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6、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7、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8、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9、负责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指导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0、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林业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0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造林绿化股、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林业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352.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78万元,增长0.38%,主要是因为林业上级专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4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8.83万元,占80.60%;其他收入649.53万元,占19.40%。(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收入明细合计与收入总数存在尾数差。)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8.92万元,增长0.27%,主要是因为上级林业专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5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76万元,占22.90%;项目支出2584.45万元,占77.10%。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2.78万元,增长0.38%,主要是因为上级林业专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698.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7.37万元,增长1.40%,主要是因为上级林业专项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6.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2.78万元,增长16.76%,主要原因是上级林业专项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6.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00万元,占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0.85万元,占5.28%;卫生健康支出(类)26.43万元,占0.99%;节能环保支出(类)631.21万元,占23.67%;城乡社区支出(类)200.00万元,占7.50%;农林水支出(类)1620.06万元,占60.75%;住房保障支出(类)39.16万元,占1.47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4.4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65%。(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9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财政拨付到社会保险中心,决算支出数为离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13万元,支出决算为5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4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43万元,支出决算为2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8.75万元,支出决算为3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工作要求进行了相关预算调剂。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50.40万元,支出决算为 46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工作要求进行了相关预算调剂。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专项相关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专项相关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专项相关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专项相关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专项相关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专项相关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真抓实干奖励。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破产企业维稳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2022年度退休人员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了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相关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相关开支。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县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相关开支。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相关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罗文“双节”工程建设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县德昌国有林长森林管护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9.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9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下降(或增长)0%,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与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01%,主要是因为因公务需要而发生的公务租车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9.00万元,支出决算9.0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1.44万元,增长19.05%,主要是因为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3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64.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1个、接待人次6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5.42万元,减少91.49%,主要是因为相关专项资金减少;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5.42万元,减少91.49%,主要是因为相关专项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三峡后续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3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率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专项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林业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林业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14万元。增长45.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林业局2023年开支会议费0.94万元, 用于召开林长制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93人,内容为林长制工作; 开支培训费4.77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483人,内容为事业人员培训、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林长制培训、森林防火演练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林业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年度整体支出3352.21万元,项目支出32.00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南县林业局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9.5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8.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林业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补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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