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5〕25号的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征地拆迁股、房屋征收股、安置补偿股6个职能股室。中心现有在职人员2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12个、差额事业编8个、自收自支编6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拟定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负责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调度和管理;负责编制报送征拆项目的费用概预算方案。
3、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拟定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集体土地上项目现状调查和登记;组织审核认定房屋面积的合法性和住房货币安置补助人口。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国有土地上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和认定;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4年我单位实际完成预算收入278.03万元,实际发生支出278.0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基本支出243.10万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214.43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8.67万元(办公费3.99万元、差旅费0.67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2.91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福利费2.6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9.57万元)。以上款项当年已全部及时使用,执行率100%,无结余。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1、预决算及信息公开情况
我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本年度根据职责,对各项指标和相关办法,严格管控整体支出,并在县政府网公开了2024年度预决算情况。
2、资产管理
我中心资产都编制了资产卡片,对单位新采购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每月按时上报资产月报,年底完成资产年报的工作。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很好的把控。
3、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们编制了《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管理制度汇编手册》,作为单位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
4、严控“三公经费”
2024年我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从整体上看,2024年我中心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较为规范,项目管理基本到位。政策执行迅速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中心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保障征拆及安置工作的正常运转,征拆政策宣传及业务知识培训,诉讼信访维稳;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基础支出、项目支出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小组成员按照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1.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现象;2.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4.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1.保障了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保障了“精准扶贫”及突发疫情等经费开支。3.推动了网格化社会管理和扶贫工作常态化,精确了网格、完成了网格单元划分,确定包格领导、格长和格员,并与街道社会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实现了与社区网格的无缝衔接。
四、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经费紧张。从工作实际来看,除基本支出外,我中心每年还要负担一些未纳入财政预算的非生产性开支和生产性开支,如:乡村振兴补贴支出、未完全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员支出等,造成我中心资金缺口大,单位运转有一定困难。
2、监督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3、对预算的编制不够细化、精准。
五、有关建议
1、加强对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强化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2、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量化、确保精准,不漏项。
3、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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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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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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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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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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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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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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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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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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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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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1.7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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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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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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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0.7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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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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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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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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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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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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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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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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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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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