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拟定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负责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调度和管理;负责编制报送征拆项目的费用概预算方案。
(三)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协调工作;负责研究拟定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集体土地上项目现状调查和登记;组织审核认定房屋面积的合法性和住房货币安置补助人口。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国有土地上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和认定;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情况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现有人员 26人。其中:在职26人,退休0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征地拆迁股、房屋征收股、安置补偿股,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没有二级单位,故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额273.4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73.4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273.4万元,占比100 %。
2025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91万元,增长1.08%,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加。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万元,占100%。
2025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91万元,增长1.08%,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5年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部门预算2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85万元,占91.75%;商品服务支出22.55万元(基本支出22.55万元),占8.25%。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3.4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27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3.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27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6万元,占比8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万元,占比5.15%;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占比5.61%。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1.08%,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66万元,占比8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万元,占比5.15%;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占比5.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2.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1%。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3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2%。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4%。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1%。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85万元,占基本支出91.75%,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0.36万元,增长38.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2.55万元,占基本支出8.24%,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10.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0万元,本部门没有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项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5年已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27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的一级项目0个,部门已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5年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