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10:46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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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为南县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南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全系统有在职人员59人,其中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6人,全额事业编制36人,差额编制19人,自收自支编制7人,有临时工1人,有离退休人员75人(其中公务员22人,全额编制21人,差额28人,自收自支4人)。机关设有7个股室,其中业务股室有畜牧业技术股、渔业技术股、科技推广股,动物疫病防控股等,水产科学研究所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畜牧业、渔业生产的指导服务,承担畜牧业、渔业生产技术技能培训。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9年收入总计253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6.67万元,其他收入252.81万元,全年总支出254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25万元,项目支出967.47万元。财政年初预算经费1760.68万元,预算完成率100%。年终财政拨款结转137.1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296.9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个性指标:①2020年新增2个年出栏生猪万头猪场,新建南县祥和牧业等5个规模养殖场,另发展生猪中小规模户110余户,新增产能12万头。②截止2020年底县域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达到55%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年度实现禽养殖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③经进一步精准识别与信访核查,全县调整上报退捕渔民1047户,系统录入1871人,登录申报退捕渔船1733艘,实际完成评估1753艘(含原申报无证专业捕捞渔民身份但未认定的相关渔船),评估完成100%。回收拆解1730艘,剩余23艘渔船包括自行改造、评估后沉没船只23艘(由各乡镇出具了书面说明),回收完成率100%。

2、预决算公开:2020年,按照县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单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3、资产管理: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保管等统一交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度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并就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善了《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产核算准确、帐实相符、管理到位。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 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了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8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无因公出国(境)费。同时,按照县财政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机构改革以来,我中心制定、完善了《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车辆管理制度》、《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

(三)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预算资金按进度及时拨付到使用单位,做到规范合理从紧开支,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单位预决算全部按照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建立健全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分别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和大额资金会签制度,在专项立项,预算资金申报、分配、使用时一律由中心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资金拨付、使用、验收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无调整、挤占、挪用或其他违规现象发生。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中心各部门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好的强化预算资金管理,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依据,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自评工作小组,财计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落实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根据评价指标对预算资金及专项的实施结果进行测评,对资金拨付、支出、使用、监督管理进行跟踪问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和实施效果,判断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和有效。评价小组对照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各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我中心履职情况的群众满意度征求了中心各部门的意见。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严格履行职能,按照财政法律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保障了全系统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及退休费用的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了畜牧水产工作队伍的稳定和提升。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或随意使用情况,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二是社会效益好。我中心各项业务工作都有新突破,2020年南县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民禁捕退捕工作,建立健全禁捕退捕长效管理机制,后段将积极推进退捕有关后续工作,引导好渔民转产转业,解决好渔民生计问题,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实现“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

1、积极推进省级水产良种场建设工作。我中心积极对接湖南省农业大学、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围绕我县水产养殖品种特色,确定以稻田﹢小龙虾、稻田﹢鳝、稻田﹢洞庭草龟、稻田﹢中华鳖和池塘养蟹和经济鱼类等为主的新型养殖模式,形成育繁推一体化养殖企业,在全省率先试行“育养分离”技术。

2、加快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的推进。按照洞庭湖区水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结合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截止目前县域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达到55%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年度实现禽养殖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到位。根据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我中心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为集中免疫工作。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及宣传。截至目前共计排查生猪场(户)5423户次,排查生猪862318头次。

4、渔民退捕工作。截至2020年底,经进一步精准识别与信访核查,全县调整上报退捕渔民1047户,系统录入1871人,登录申报退捕渔船1733艘,实际完成评估1753艘(含原申报无证专业捕捞渔民身份但未认定的相关渔船),评估完成100%。回收拆解1730艘,剩余23艘渔船包括自行改造、评估后沉没船只23艘(由各乡镇出具了书面说明),回收完成率100%。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畜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

(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

(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

(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

(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

(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

(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

(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

(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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