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11-04 10:16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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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救助管理站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来站查询滞站人员的接待工作。

2、负责来人来电咨询和寻人启事的接待工作。

3、负责接收求助人员及相关材料

4、负责对受助人员实行开放性管理,做好受助人员的生活服务。积极开展谈话制度,实行亲情服务、心理矫正服务。为受助人员联系亲属。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救助管理站设置4个内设机构,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未成年保护中心、财务室、档案室、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救助管理站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救助管理站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7.1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71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有所调整,导致差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94万元,占98.97%;其他收入1.51万元,占1.03%

2021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02.07万元,下降57.98%,主要原因是2020年准备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5万元,100%2021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8.45万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正常收入支出波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5.15万元,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2.67万元,下降48.43%主要原因是20年准备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支出,导致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万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文件精神缩减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1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南县救助站为南县民政局所属二级单位,非独立预算单位,本单位预算在南县民政局统一编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01万元,86.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14万元,13.2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全年预算数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依照正常工作安排,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依照正常工作安排,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全年预算数3.09万元,支出决算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与上年相比增加0.14万元,增长4.75% 主要是账务处理有误,本单位调车费用应列其他交通费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全年预算数0.5万元,支出决算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0.52万元,下降104% 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万元,占8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3.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南县救助管理站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截止2021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万元,主要是送救助对象返乡支出,截止2021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个、接待人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救助管理站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救助管理站2021年南县救助站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救助管理站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送救助对象返乡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南县救助管理站为南县民政局所属二级单位,非独立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情况并入南县民政局编列。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南县救助管理站为南县民政局所属二级单位,非独立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情况并入南县民政局编列。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救助管理站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救助管理站2021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救助管理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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