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为南县民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管理核对信息平台;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为准入条件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评估、取证、信息比对和出具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内设股室3个,无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股、信息核对股、调查统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91.6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56万元,增长2.33%,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82万元,占100%;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4.56万元,增长2.33%,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5.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2万元,占89.79%;项目支出20万元,占10.21%;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4.56万元,增长2.33%,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91.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56万元,增长2.33%,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6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标,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2.73万元,占88.20%;卫生健康支出(类)9.55万元,占4.88%;住房保障支出(类)13.54万元,占6.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财政拨付到社会保险中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98万元,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 完成预算的76.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没有安排和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支出决算0.23万元, 完成预算的76.6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0.2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年初没有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76.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单位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个、接待人次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外市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 年度整体支出195.8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 99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 9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1、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