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5:54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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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3年总收入合计783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5.07万元,占98.14%;其他收入145.92万元,占1.86%。

  2023年总支出合计787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0万元,占3.54%;项目支出7597.89万元,占96.46%。

  上年结转69.98万元,至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24.3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如退役安置、优抚抚恤、就业创业、思想教育、信访维稳、帮扶援助等工作。

  2、做好军休所和光荣院的管理服务工作。

  3、做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维护工作,在重要节日开展烈士祭扫纪念活动等。

  4、做好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工作。

  5、做好双拥宣传工作:在春节、八一等节日开展双拥宣传及慰问活动,在公共场所和网络媒体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局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6分,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

  2023年年初预算数478.77万元,全年预算数7900.97万元,全年执行数7876.59万元,执行率99.69%,预算执行控制好。

  2、预算管理方面

  经费控制率:2023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2023年年初预算478.77万元,全年预算数7900.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9.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5.07万元、其他收入145.92万元。全年支出数7876.59万元,经费控制率99.69%,经费控制率较好。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4.5万元,实际支出数为4.3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局部门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及公务卡结算等。同时严格按《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4、规范资金使用

  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5、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

  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追加资金。真实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主要反映单位专项经费支出,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总计20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总计206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经费140万元;双拥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光荣院服务工作经费12万元;军休所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烈士陵园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24万元。

  上述支出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参照经费管理和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绩效充分发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3年,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主业,边做好当前工作边谋划长远发展,本着“热情服务、争创一流”工作宗旨,全局系统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

  1、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情况。一是着力强化政策落实,足额打卡发放各类优待抚恤等民生资金,组织4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为伤残军人、城镇“两参”人员参保职工医保,完成17名补评残及残疾退役军人新增工作;二是重点关注困难群体,积极开展帮扶援助,发放帮扶援助金、零就业家庭援助金、住院医疗援助金、解困金和临时救助金等,为退役军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开展“爱满重阳节•情系老兵心”走访慰问、走访慰问烈士家属送温暖活动、医疗巡诊活动等,并指导乡镇服务站进行“一部一站”建设;四是继续推进优待证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建档立卡13032人、优待证申请12795人。五是迎接129名南县籍退役士兵回乡,为其组织专场招聘会、岗前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安置25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落实社保续接、医保续接等工作,解决军人退役之忧。六是信访维稳情况。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县信访局、人社局、科工局等单位协调共享涉军信访信息,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及时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完善法律援助机制,用心用情地做好每一位来访退役军人的接待工作,主动了解情况,做好政策宣传解答和思想疏导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信访案件有效处理,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将法治建设贯穿退役军人工作中。2023年我县共接待来信来访400余批次1000余人,未发生大型赴省进京信访事件,退役军人群体整体稳定。七是继续推行形象监督员制度,为31名形象监督员颁发聘书,畅通沟通渠道,实现“军人事务军人治,军人矛盾军人解”,持续关注重点牵头人员和包案人员动态,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站前沿阵地和桥梁纽带作用,实现风险排查工作做到抓细抓实抓早抓小。八是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考核。考核12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行“以奖代补”。

  2、双拥工作。一是春节、“八一”开展了走访慰问,社会反响强烈,共发放慰问信和慰问金(物资)近300万元。二是敲锣打鼓为立功受奖军人送喜报,也开展了为新兵讲好“参军报国第一课”,营造崇军、爱军、拥军浓厚氛围,得到军人军属普遍好评。三是就湖南省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多次组织召开双拥工作推进会,分管县长多次调度,收集整理汇总资料,全面更新双拥宣传栏、宣传标语、广告牌,制作双拥宣传片,对医院、银行、码头和窗口单位发放军人优先标识牌,推动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公交免费政策落实,制定南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切实提高优待证含金量,在全县营造了较强的双拥氛围。

  3、烈士褒扬情况。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活动,积极组织清明祭英烈、930烈士公祭日活动等烈士褒扬活动。积极对接申报德昌烈士陵园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还为德昌烈士陵园、明山烈士公墓提供维护管理工作。

  4、光荣院和军休所管理情况。保障光荣院入住人员的生活、住房、医疗、安全、文娱等优抚政策的具体落实。为军休干部开展文体、体检、慰问等活动,保障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为军休干部安度晚年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存在的问题

  各类民生资金项目需要地方配套的过多导致资金缺口较大,同时人员的不足也制约着我单位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此希望能增加财政资金的安排以及业务人员培训安排。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保证国有资金使用有序到位,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下一步有关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三)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几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doc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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