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落实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协调落实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4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
二级机构分别是:南县光荣院、南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南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4个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名单如下:
1、南县光荣院
2、南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南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
4、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900.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16.02万元,增长18.19%,主要是因为部分专项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支总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3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5.07万元,占98.14%;其他收入145.92万元,占1.86%。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256.99万元,增长19.12%,主要是因为部分专项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7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0万元,占3.54%;项目支出7597.89万元,占96.46%。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251.11万元,增长18.88%,主要是因为部分保基本民生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685.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123.75万元,增长17.13%,主要是因为部分专项项目资金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8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3.75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部分保基本民生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8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41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80.24万元,占97.34%;卫生健康支出(类)177.73万元,占2.31%;农林水支出(类)4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类)18.7万元,占0.24%。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8.77万元,支出决算为768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信访维稳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省级退役军人特殊困难帮扶援助专项资金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财政拨付到社会保险中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休人员补助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上级下拨的优抚抚恤专项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上级下拨的优抚抚恤专项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9.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省级和县级配套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省级和县级配套的优抚抚恤专项经费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分配给退役士兵安置形成的专项资金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和省级分配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专项资金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省级下拨的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解困金及慰问费等专项资金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5.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了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93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零就业家庭援助金以及退役军人相关慰问费等专项资金预算。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大学生入伍奖励金、艰苦地区进疆进藏奖励金、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以及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等专项经费预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6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2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和省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资金预算。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上年结转火箭社区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财政拨款支出总数存在尾数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8.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 完成预算的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来源于上级专项资金,没有纳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中,决算数通过“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列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4.97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来源于上级专项资金,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调整至“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列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4.50万元,支出决算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0.28万元,增长6.9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接受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检查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说明:有公务车辆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来源于上级专项资金,没有纳入本级财政年初预算中,决算数通过“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列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2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2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个、接待人次3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万元。下降27.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运行经费开支。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开支会议费0.7万元,用于召开八一庆祝大会以及双拥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526人,内容为八一庆祝会议和双拥拥军合作企业签约会议等;开支培训费49.04万元,用于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等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131人,内容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51万元。(说明:因四舍五入导致明细合计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存在尾数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1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光荣院和军休所对象的生活服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年度整体支出7876.59万元,项目支出7597.89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项目支出7597.89万元中因绝大部分上级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涉密,因此只在政府网上公开本级专项支出206万元的绩效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6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退职(役)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补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