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15:07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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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4年总收入合计682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5.39万元,占99.91%;其他收入5.99万元,占0.09%。

  2024年总支出合计682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36万元,占4.8%;项目支出6499.67万元,占95.2%。

  上年结转24.38万元,至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18.7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如退役安置、优抚抚恤、就业创业、思想教育、信访维稳、帮扶援助等工作。

  2、做好军休所和光荣院的管理服务工作。

  3、做好烈士陵园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维护工作,在重要节日开展烈士祭扫纪念活动等。

  4、做好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工作。

  5、做好双拥宣传工作:在春节、八一等节日开展双拥宣传及慰问活动,在公共场所和网络媒体上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局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4.61分,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

  2024年年初预算数4698.43万元,全年预算数7162.61万元,全年执行数6827.03万元,执行率95.31%,预算执行控制好。

  2、预算管理方面

  经费控制率:2024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2024年年初预算4698.43万元;全年预算数716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29.04万元、其他资金33.57万元;全年支出数6827.03万元,经费控制率95.31%,经费控制率较好。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7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0.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局部门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及公务卡结算等。同时严格按《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4、规范资金使用

  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

  5、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

  加快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追加资金。真实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主要反映单位专项经费支出,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总计169.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总计169.6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经费65万元;双拥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光荣院照料护理及运转费12.6万元;军休人员活动及军休所运转费8万元;烈士陵园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退役军人褒扬激励经费30万元;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及培训费5万元;信访维稳经费5万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24万元。

  上述支出根据年初项目绩效目标,参照经费管理和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绩效充分发挥。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4年,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主业,边做好当前工作边谋划长远发展,本着“热情服务、争创一流”工作宗旨,全局系统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

  (1)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

  一是着力强化政策落实,足额打卡发放各类优待抚恤等民生资金,完成了2024年度我县4282名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核销死亡优抚对象101人,取消不符合享受优抚待遇3人;组织40余名退役军人到省、市荣军优抚医院参加短期疗养;为伤残军人、城镇“两参”人员参保职工医保;二是重点关注困难群体,积极开展帮扶援助,发放帮扶援助金、零就业家庭援助金、住院医疗援助金、解困金和临时救助金等,为退役军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开展走访慰问烈士家属送温暖活动、医疗巡诊活动等;四是带编安置13名退役军人,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87人,共组织50余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升竞争力;五是搭建完善就业平台。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表台账,联系和走访20余家由退役军人经营、创办的商铺或企业,探索建立县域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资源库;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民营企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3次。六是拓展服务功能。由武装部牵头,以南洲镇为“一部一站”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县“一部一站”建设工作。

  (2)双拥工作:

  一是制作双拥宣传片和双拥宣传栏等,制定南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提高优待证含金量,与40家企业签订退役军人优惠合作协议,在全县营造了较强的双拥氛围。二是用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短信号召全县退役军人参与防汛工作,共牵头组织100余名退役士兵为防汛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3)光荣院照料护理及运转方面:

  保障入住光荣院的优抚对象医疗、生活以及光荣院正常运行,包括院内日常维修维护,清洁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切实改善老人居住生活条件,组织志愿者进光荣院开展活动2次,使供养的老人感受到国家的关怀与温暖。

  (4)军休人员活动及军休所运转方面:

  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从政治上关心和尊重老干部,给每名军休干部订阅了报纸、书刊等;生活上丰富军休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比如多次举办钓鱼比赛、气排球比赛、门球比赛等,为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重要问题。

  (5)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及重要节日祭扫等活动方面:

  一是推进段德昌烈士陵园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二是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活动,清明节组织100余人开展“铸魂· 2024·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9·30烈士公祭日组织200余人开展公祭活动;三是加强对明山、华阁、厂窖等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维修和环境整理。

  (6)退役军人褒扬激励方面:

  一是春节、“八一”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共为300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00余万元,社会反响强烈;二是联合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开展南县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树立16名退役军人典型,特别对团洲垸决堤防汛期间表现突出的人员提出表彰,弘扬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精神,为社会注入不竭正能量;三是为237户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共发放奖励金19.2万元,营造崇军、爱军、拥军浓厚氛围,得到军人军属普遍好评。

  (7)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及培训方面:

  经常性组织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会,交流工作经验,提升业务能力;常态化组织机关股室长开展业务培训,注重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创新培训教育形式,持续加强岗位练兵,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8)信访维稳方面:

  一是热情服务接待来信来访。全年来信来访 258批次754 人次,其中集访8批次69人次,共办理信访件77件,均已办结。二是关注重点群体维稳工作。完成189名“两参”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并积极向相关群体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协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费用报销信访历史问题。三是多次组织乡镇开展信访工作交流会,常态化做好信访预案,加强摸底排查工作,推行退役军人形象监督员制度,做到信访问题化解及时,信访矛盾不上交。

  (9)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年末对12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综合考评,将12个乡镇划分为三个等级,实行“以奖代补”。

  四、存在的问题

  各类民生资金项目需要地方配套的过多导致资金缺口较大,同时人员的不足也制约着我单位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此希望能增加财政资金的安排以及业务人员培训安排。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保证国有资金使用有序到位,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下一步有关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三)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几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入

20分)

目标

设定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

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程

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

完成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

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

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0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出

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

完成率

8分)

7.32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

及时率

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

达标率

8分)

7.29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果

20分)

履职

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

5分)

4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

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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