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08 09:11 信息来源:南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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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人员情况  

  三、 机构设置

  四、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南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落实湖南省、益阳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研究拟定南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四)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用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改革。落实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政策。

  (五)落实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省、市有关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执行省、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应用。

  (八)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执行湖南省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落实、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落实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执行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并实施。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全县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人员情况

  南县医疗保障局现有人员27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5人。

  三、机构设置

  南县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4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县医疗保障局的二级单位南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独立编制预算,故纳入2023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南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额预算382.4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382.46万元,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382.46万元,占比100%。

  2023年收入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75.07万元,增长24.42%,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五人,整体工资普调以及绩效纳入预算。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38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6万元,占75.95%;项目支出92万元,占24.05%。

  2023年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75.07万元,增长24.42%,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五人,整体工资普调以及绩效纳入预算。

  四、关于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的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382.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54万元,占58.97%;商品服务支出129.65万元(基本支出37.65万元,项目支出92万元),占33.9%;对个人家庭的补助27.27万元,占7.13%。

  五、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2.46万元。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382.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2.4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382.4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7万元,占比9.62%;卫生健康支出328.81万元,占比85.97%;住房保障支出16.88万元,占比4.41%。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2.4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5.07万元,增长24.42%,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五人,整体工资普调以及绩效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46万元,占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7万元,占比9.62%;卫生健康支出328.81万元,占比85.97%;住房保障支出16.88万元,占比4.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4.4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0.89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包含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6.33万元,增长38.67%。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38.58%。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28.91%。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34万元,本年新增项目,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本年单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8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74万元,增长39.04%。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和津补贴提标。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16%。主要是专项资金减少。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2.81万元,占基本支出87.04%,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6.15万元,增长43.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金、奖励金、退休费;

  公用经费37.65万元,占基本支出12.96%,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5.3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相比上年减少8.5万元,下降73.91%,主要原因: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一、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十二、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的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专项资金预算9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金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专项、落实待遇保障工作经费专项、医疗救助及医保经办服务资金专项,政策法规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专项,

  其中:基金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落实待遇保障工作经费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政策实施等方面;医疗救助及医保经办服务资金专项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工作开展和乡镇经办服务工作开展等方面;政策法规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协议医院与药店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日常监管行动和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南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6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5.34%。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南县医疗保障局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南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已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已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382.4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的一级项目4个,部门已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9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中。

  2023年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支出,因此没有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南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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