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县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全县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待遇发放、领取失业金资格认证及稽核工作;乡镇平台建设及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的资格审查、推荐、发放以及创业培训工作。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2年本单位总收入为20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5.11万元,其他收入52.68万元,年度总支出为774.59万元。年初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结余759.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2.21万元。2022年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2人,实际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数1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决算公开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预决算情况均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其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
(2)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单位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制度建设情况。为了规范管理,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规章制度。
(4)“三公” 经费控制情况。加强了“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在专项经费支出上,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并公开“三公”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规范资金管理,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失业保险工作
202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为20900人,完成市目标任务20900人的100%。截止12月31日,失业保险收入为1008.76万元,支出为757.77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基金为5577.85万元。其中,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宣传失业保险缓缴政策
2022年失业保险征缴费率继续按照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截止12月31日,共减免失业保险费994.71万元,其中企业部分减免约为290万元,惠及186家企业。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向企业宣传最新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已有5家单位申请,缓缴金额为8.8万元,惠及职工人数470余人。
2、落实开展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工作于4月25日启动,按照大型企业50%、中小微企业90%的比例返还,通过失业保险核三系统数据比对,采取“免审即享”模式,已向95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44.15万元,惠及职工人数3200余人。
3、加大宣传力度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技能提升补贴是失业保险制度的一种延伸,能有效引导和促进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截止12月31日,已有12人申请了技能提升补贴,共发放补贴金额2.05万元。
4、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扩面政策,提高失业保险待遇
一是从2022年4月开始,失业保险金待遇由每月1098元提高至1395元。截止12月31日,失业保险金共发放2836人次,累计发放376.61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医保80.7万元。二是继续执行失业补助金、临时价格补助政策。从2022年4月开始,失业补助金待遇由每月219.6元提高到279元,全年共发放失业补助金423人次,发放金额为9.98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助2.1万元,待遇发放均通过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发放,发放率超过98%,较好的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作用。
(二)城乡就业工作
2022年度,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月平均为2.44 %,控制在4.5%以内。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3800人,完成市目标任务3727人的101.95%,其中初次转移就业818人,再次转移就业2982人。完成就业失业网上登记申报1423条,完成率100%。城镇“311”公共就业服务覆盖人数为3880人。每季度完成一次脱贫劳动力信息更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为10482人,较2021年10445人增加37人。其中,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落实帮扶车间资金补贴
在2022年11月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电话抽查,上户核查等形式进行审核。现符合条件的有南县麻河口杨国军家庭农场、南县普绿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南县武圣宫学稼手套厂等11家单位。发放帮扶车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共计25万元。
2、落实南县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在2022年10月人社、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电话抽查、等形式进行审核。现符合条件的单位为南县创意职业技术学校、南县人民医院的51名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符合见习补贴条件,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合计237150元。
3、落实创业担保贷款
2022年度,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7笔,金额7960万元,带动1832人就业。
(三)培训服务工作
2022年度,共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52人,完成市目标任务2765人的125%,其中已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学员人数为850人,完成市目标任务665人的127%;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602人,完成市级目标任务2100人的12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2043人,完成市目标任务1500人的136%。开设的工种有:水生动物饲养工、美发师、美容师、食品检验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汽车电气装调工、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保安员、农机修理工等。其中,开展的工作有:
1、加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下沉到基层
为了提高劳动者对国家培训扶持政策的知晓度,我们充分发挥县、乡(镇)、村三级人社部门平台网络,安排专人进村、组,入户上门宣传国家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还利用湖南省公共就业信息管理平台信息系统,采集与更新劳动力培训需求信息,积极开展有需求性的培训,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力度,严把培训质量关。2022年共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52人,职业培训分为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两种。已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学员人数为850人(共27期),其中SYB创业培训18期,培训540人;互联网+创业模拟实训3期,培训105人;网络创业培训5期,培训170人,乡村领雁创业培训1期,培训35人。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602人,其中吸纳和稳定就业重点类职业已培训1353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950人的142%;农村技能人才培训重点类职业已培训799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750人的106%;三高四新战略重点职业类已培训450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400人的112%;企业职业培训已开展646人。
2、鼓励小微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建设
入驻孵化基地实体总数、本年度注册企业且存续总数为122家,同比去年95家增加27家。
3、大力开展“一县一品”劳务品牌建设
依据我县小龙虾产业发展优势,全力打造了南县洞庭渔家稻虾种养工劳务品牌的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共完成水生动物饲养工培训10期,培训500人,让学员切实学到一技之长,助力乡村振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二是切实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对资金的运用、制度的落实加以评判、分析、研究,通过对资金项目的跟踪与论证,客观的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提升和优化,进一步的发挥绩效的作用。
南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20分) |
目标 设定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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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配置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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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4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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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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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执行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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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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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2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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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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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1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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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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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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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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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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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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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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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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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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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履行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7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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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7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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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9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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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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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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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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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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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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