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5〕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并以政工室牵头组织进行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南县应急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局机关现设有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预案管理和物资保障股、综合防灾管理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防汛抗旱股、政工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局属二级单位2个,均为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应急救援指挥大队。
局机关定行政编制1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名,实有在岗人数33名,退休人员8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和工矿商贸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4、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数援,承担应对较大灾害指挥的相关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4年总收入194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7.08万元,其他收入0.18万元。2024年总支出194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23万元,项目支出1485.87万元。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0.16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完成情况
(1)聚焦安全生产,推进风险隐患治理走深走实。
一是推进治本攻坚行动。根据国家、省、市行动方案,结合南县实际,形成“九大行动”23项重点任务的总体框架,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做到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班推进,各项任务均稳步推进中。
二是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用明查暗访、督查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闭环式治理,逐一对账销号,动态清零。
三是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我局全年累计开展安全检查606次,检查单位260家次,行政处罚78起。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案件2起,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考评中,我局获得一、二、三季度第一名和年度综合第二名的优秀成绩。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争做安全隐患的“吹哨人”,及时办结各类群众举报投诉件,并发放举报奖励。
(2)聚焦防灾减灾,推进基层防范应对有力提升。
一是打好防汛抗灾攻坚战。今年汛期,我县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3次、Ⅱ级响应1次,全县上下迅速反应,落实防汛应急预案,成立防汛抗灾联合工作组集中办公,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期和工期,创新“3+1”巡逻查险、“2×2”拉网式排查和“1+2”24小时盯守穿堤建筑物等巡堤查险方式,认真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准备、物资准备以及“以车代仓、以船代仓”等各项工作,成功迎战了3轮洪水过程,实现了“五个确保”的总目标。
二是打好森林防火阻击战。印发工作提示函,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指导各成员单位全力做好清明、中元节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督促林业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保障我县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三是打好防灾减灾持久战。加强多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冬春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应对年初3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确保了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电力通信和供水供气中断事件,未发生大规模拥堵和长时间人员车辆滞留。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应急管理系统数据常态化更新工作,强化普查数据成果对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固本强基的基础性支撑。
(3)聚焦应急救援,推进基层基础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推进全民安全教育。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1万余份,组织宣传车5辆、村级广播站100余个,播放安全应急知识;积极开展“第五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人数累计10000余人,努力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点工贸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330余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提升了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全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以及38个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牵头组织开展桌面推演4次,参与各类应急实战演练20余次,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依托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为各救援队伍购置配备除雪除冰车、排水抢险车、救援无人机、救援舟艇等装备,切实提升应对自然灾害专业救援能力。同时建立健全县乡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联动机制,组建“基干民兵+消防综合+部门专业+社会力量+基层队伍”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25支1900余人,统筹协调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及防汛抗灾期间各级各类救援力量备勤工作。
2.效益情况
各项指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全部合格。
3.预算决算公开透明
整体预算决算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4.严控“三公经费”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80.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为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落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地使用,资金合法合规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应急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委成员和机关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所有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随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和人民的监督。
根据自检自评,结合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打分,总得分为87分,绩效评价为“优”。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年初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规范。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有待加强,指标难以用量化的指标值计算和衡量。
二是会计核算不够严谨,导致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偶有混淆,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有关建议
一是对设置的指标进行充分量化,部分无法量化的指标可作为定性指标,但应明确判断标准和依据,确保指标的可衡量性。
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在后续工作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1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2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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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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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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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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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1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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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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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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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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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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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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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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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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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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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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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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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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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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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30分) |
职责 (30分)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6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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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达标率 (8分) |
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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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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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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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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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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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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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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