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改造以奖代补政策事前绩效评估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 34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 〔2019〕 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 〔2024〕 49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4年8月对农贸市场改造以奖代补政策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现将事前绩效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南县商务局属县政府职能机构,共有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电子商务股、市场秩序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市场运行股、商贸流通服务股等。下属二级机构4个,分别是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科级)、县市场服务中心(副科级)、县商务企业服务中心(股级)、县对外贸易服务中心(股级)。下属企业4家,分别是商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药业总公司、外贸总公司,均为改制破产企业。全局机关在职在编29人(公务员9人,事业编制20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县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简单升级改造。组织机构设县商务局,农贸市场主要改造内容:市场顶棚改造加固,市场主干道维修,菜台修复,下水道疏通改造,消防设施更换、通电线路改造、设备添置等。
三、项目实施相关性
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23号第三条关于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讨论,为加强农贸市场公益性保障,同意县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奖补资金,坚持“以奖代投、先建后补、联合验收”的原则。2024年4月,南县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府办的领导下,组织住建、消防、商务等部门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调研,发现受2023年底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全县农贸市场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部分老旧市场已经完全坍塌,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县农贸市场管理的目标、规划,商务局计划5年内逐步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按南县城市规划重建。商务局计划申请2024年县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对兴盛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宝林巷农贸市场民营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四、项目绩效目标
总绩效目标:
对兴盛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宝林巷农贸市场等民营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消除安全隐患,营造美好的营商环境。主要进行顶棚加固改造预计约2600平方米42万元、市场主干道改造维修3000平方米16万元、菜台修复约60处13万元、下水道疏通改造约2000米14万元、消防设施添置、线路改造等160件15万元等,通过项目实施,消除民营农贸市场安全隐患,解决附近居民生活需求,提供一个安全、方便、舒适的购物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2024年对兴盛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宝林巷农贸市场2处民营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2、产出质量指标:维修项目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生命财产安全。
3、产出进度指标 :未提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4、产出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在 100万元以内,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生命财产安全。
2、环境效益指标:提升市场经营环境,干净整洁,提升南县城市美观度。
3、可持续形象指标:加强所有市场经营环境文明建设,建立良好舒适的购销市场空间。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使购销双方及周边居民对市场环境等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一)项目决策依据
根据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23号第三条第四点加大经费投入:“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农贸市场公益性保障,同时强化市场化理念,注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同意县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上受2023年底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全县农贸市场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部分老旧市场已经完全坍塌,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县商务局把此项工程作为了该单位 2024年的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实施。
(二)项目决策程序
由商务局申请立项,并对项目做可行性分析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立项成功后商务局向政府申报资金,按工程进度投放资金,资金到位后投放约50万元用于项目开工。民营市场主体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工程预算信息造价,做出工程预算书及预算图纸,并与施工方进行合同签订,施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进行行业指导,工程结束后,由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奖补资金。
(三)组织机构
南县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县商务局承担,财政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行行业指导。项目可行性调查、可行性调查报告、申报项目等具体工作由商务局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小组负责。
(四)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南县商务局制订了《南县商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南县商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专人负责资金及管理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过程控制
在预算管理上,执行事前预算评审,事后进行结算评审,保证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在项目实施上,严格遵循招投标手续、完善相关合同、严格把关施工单位资质;在项目验收上实行联合验收;在日常管理上,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管理和考核;未成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领导小组(未确定具体人员及职责分工)。
六、预算资金执行情况
(一)项目资金预计到位情况。农贸市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财政资金100万元,预计到位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预计使用情况。农贸市场改造项目预计使用资金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七、项目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暂未成立项目管理小组(未确定具体人员及职责分工),无法对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管控;未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无法按照方案流程进行实施;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工程完工后不便于对进行后期管理。项目预期效益和可持续性无法评估。
八、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我们对农贸市场周边进行了调查问卷,周边居民普遍认为项目能促进市场繁荣和提高消费水平,解决市场购销双方及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美化市场经营环境,提升南县城市美观度。项目有实施的必要。
九、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2分,综合评价等级为 “合格”等级(详见附件1: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以奖代补政策”事前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合理利用城市空间,符合南县城市建设规划
两家农贸市场在原有用地上进行改造,周围有市政设施配套,便于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城市空间,符合南县城市建设规划。
(二)拉动内需、繁荣市场、促进民生
南县城区兴盛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宝林巷农贸市场民营市场,经过多年经营,已具备规模化、市场化、链条化的市场模式,通过项目的实施,起到了进一步拉动内需、繁荣市场、促进民生的作用,促进市场繁荣和提高消费水平,达到提高社会效率、环境效率、经济效率的目的。
(三)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对农贸市场市场顶棚改造加固,消防设施更换、通电线路改造等。有效降低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及其他安全隐患,保证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生命财产安全。
(四)美化市场经营环境,提升南县城市美观度
通过对农贸市场主干道维修,菜台修复,下水道疏通改造,设备添置等。建立起干净整洁、良好舒适的购销市场空间,解决了市场购销双方及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美化了市场经营环境,提升南县城市美观度。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标不明确:未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或项目可能无法确定其长期和短期目标,没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和时间表,无法把控项目实施进度,可能导致项目的效率低下。缺乏反馈机制,无法对项目做及时的规划调整。
2.未准确核算预算支出:对项目做了成本估计,但无具体测算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超支或造成整体超预算风险。
十一、建议
(一)制定项目行动计划,严控项目进度,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应制定项目总体行动计划,严控项目进度,在总体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升级改造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应尽快建立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农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施过程中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十二、其他说明
民营农贸市场改造意愿不强烈,改造资金过度依赖补贴资金,且改造施工主体为市场方,成本质量把控难度大。项目总体有实施必要,但应进一步完善此报告中反馈的相关方案制度。